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219685
大小:167.00 KB
页数:50页
时间:2019-10-04
《经济法教案3(法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经济法教案(法学专业)主讲:罗杭春副教授TEL:13808479255二○一一年第二十一章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一、宏观调控(一)宏观调控的含义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宏观调控:1、宏观调控的主导一方是政府。2、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3、宏观调控的调控手段是综合性的。(二)宏观调控的特征1、以总量平衡(结构平衡)为调控的主要目标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2、以间接手段为主要的调控方式财政、计划、税收、金融等方式3、以经济利益
2、为实现调控目的的主要手段(三)宏观调控的一般目标1、总量平衡2、结构优化3、就业充分4、国际收支平衡另外,收入分配公平、经济持续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能源利用高效也是宏观调控的目标(四)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1、财政调控2、税收调控3、金融调控4、计划二、宏观调控法(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P420实质意义上的定义:是指调整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式意义上的定义:概指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有时还特指宏观调控基本法。(二)宏观调控法定义的内涵宏观调控法不同于宏观调控,作为法律,它是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表现形式,是宏观调控法理
3、论的最基本范畴,是构建宏观调控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1、宏观调控法是法律第一、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志和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约。其意义在于:它既是宏观调控法理论法治化的起点,又是宏观调控法治化的思想基石。第二、宏观调控法应该包括两大部分宏观调控基本法和宏观调控分支法,主要有产业调整法、财税法、金融法、价格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2、宏观调控法的特有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第一、宏观调控法不是政府管理市场主体的工具,而是同时制约政府和市场主体宏观调控行为。第二、无论控制方还是受控方,在宏观调控中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负有一定的义务,尽管双方地位不具有对等性,但都必须依法行事。(三)宏观调控
4、法的本质特征1、法的普遍性与调整对象特定性的统一2、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的统一3、公权与私权的统一4、政策影响与政策规制的统一(四)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取向法的理性价值:立法追求的目标法的实践价值:目标实现的程度1、宏观调控法的理性价值——宏观调控的科学、安全和效率2、宏观调控法的实践价值——宏观调控的适用性和效果性适用性包含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效果性即有用性。(五)宏观调控法的利益调控层面1、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市场主体利益的调控2、国家局部地区之间利益的调控3、不同社会经济时期利益的调控4、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调控5、代际利益的调控(六)宏观调控法的基本
5、原则1、决策集权的原则2、权力制约的原则3、维护受控者权利的原则4、保障宏观调控理性化运行的原则5、调控手段法治化的原则(七)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与义务1、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利义务P426-429宏观调控主体指中央立法机关或中央政府2、宏观调控受体的权利义务宏观调控受体指市场主体(八)违反宏观调控法的法律责任1、归则基础P4302、责任形式3、责任构成第二十二章计划法律制度一、计划概述(一)计划的概念所谓计划,是指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对资源条件和外部环境作出分析,经过预测确定未来的行动目标,并以此制订未来行动方案。简言之,计划就是未来行动的方案。计划法里的计划,指国家经
6、济(调控)计划,即与调控国民经济结构和运行有关的计划。(二)计划的要素和一般价值1、三大要素目标、时限、主体2、一般价值有序、协调、效率(三)计划调控的必要性1、对市场经济进行计划调控的必要性,首先在于社会化大生产对计划的普遍需要2、对市场经济进行计划调控的必要性,更在于弥补市场机制内在局限性的客观需要。(四)计划对宏观调控的职能1、计划有助于保障经济总量的平衡;2、计划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3、计划有利于引导投资和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4、计划有助于市场主体预测经济发展趋势,减缓经济波动。(五)计划的缺陷1、计划对计划资源的依赖;2、计划者对信息难以完全掌握;3、计划
7、过程中客观存在着基层单位的劝说行为和谎报军情现象;4、计划需要高昂的组织成本。(六)计划的内容和形式1、计划的内容确定国家在一定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为实现计划目标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计划的内容包括目标体系和政策体系2、计划的形式综合计划、行业计划、专项计划长远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二、计划法概述(一)计划法的概念计划法是调整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计划法的特征1、政策性2、社会本位性3、综合性(三)计划法的地位计划法的地位就是指计划法在法的体系中处于何种位置,以及它与相关法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