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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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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九章侵权行为法第一节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P675-676)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特征是:1、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一般情况下,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非法行为,在特定情况下,行为人没有过错的行为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3、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侵权行为和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106条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概
2、念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与民事义务相区别:(二)民事责任的特征1、具有国家强制性。2、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3、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4、是一种补偿性责任。5、是相对性的、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三)民事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二节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一)概念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在实施损害行为时主观上存在着过错。(二)过错的含义1、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的权益的结果,仍然积极追求或听任损害结果的发生
3、的主观心理状态。2、过失。即行为人因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而未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因此而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民法通则》106条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过错推定原则(一)概念是指侵害人就其所致的侵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就应当负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二)制度的价值: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三)过错推定原则的运用方法1、加害事实的证明。2、举证责任的倒置。3、责任的确定。4、范围上的限制。三、无过错责任原则(一)含义又称客观归责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领域或行业内,只要损害结果是
4、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则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可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产生的历史背景:1、损害危险源的复杂化和多样化。2、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包括: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4、建筑物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意外损害由特定企业或者特定设备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负担的理由:1、他们是这些危险源的制造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只有他们能够防止或者控制这些危险。2、获得利益并承担风险,这是公平正义的要求。3、这些企业具有分险能力四、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结果均无过错时,
5、根据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32条即对公平责任原则作了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P685案例:为灭老鼠在承包地里撒老鼠药,毒死了他人的牛该不该赔偿?2002年11月,刘某为消灭麦地里的老鼠,将拌有鼠药的数斤玉米粒撒在自家的承包地内,但未在这块地的周围设置明显标志,也未以广播形式告知村民。2003年3月2日下午,同村农民贾某赶着自家的4头肉牛到野外放养。在路过刘某的承包地时,因贾某去路边沟内解手,有3头肉牛跑进刘某的地内吃了一些麦苗。当日晚,吃了麦苗的3头肉牛有2头死亡,1头经兽医注射解
6、鼠药后好转。贾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两头肉牛及解鼠药等损失共计3700元。不同观点:有的人认为,贾某自身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牛,任由牛在刘某的承包地里吃麦苗,致使吃上老鼠药中毒,应该由其自己承担该损失。有的人认为,尽管贾某具有一定的过错,但是这一过错不足以致使自己的牛吃药死亡,牛吃药死亡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刘某随意撒播老鼠药。对此,刘某具有主观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在于:(1)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以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和追究责任的依据;(2)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证明行为人的过错之有无就成为确定是否追究侵权责任的中心环节;(3)表明行为人过错之大小对
7、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证明行为人过错的轻重程度,证明行为人与第三人的共同过错,或证明受害人的过错或受害人与行为人的混合过错,对于责任范围的确定,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通则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损害人的民事责任。”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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