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ID:43188205

大小:15.38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28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_第1页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_第2页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_第3页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_第4页
资源描述:

《安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宜政秘〔2017〕224号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重新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禁燃区范围(一)江堤沿线、宁安高铁、外环北路、沪渝高速、环城西路、丁香路延伸路、环湖西路、沿江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Ⅲ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区域除外)执行Ⅱ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

2、合;(二)曙光路、华中路、文苑路、皖江大道、潜江路、迎宾路、湖心路、菱湖北路、集贤南路、德宽路、沿江路形成的闭合区域内和大龙山镇206国道、龙城路、023县道形成的闭合区域执行Ⅲ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二、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一)Ⅱ类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二)Ⅲ类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

3、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三、改燃期限(一)煤炭及其制品燃用设施执行Ⅱ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区域内,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以外的其他煤炭及其制品燃用设施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二)生物质燃料燃用设施执行Ⅲ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区域内,生物质燃料燃用设施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改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三)油类燃用设施(含油页岩)  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

4、焦油燃用设施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予以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四)石油焦燃用设施石油焦燃用设施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予以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四、有关要求(一)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018年1月1日起,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相应类型的高污染燃料。(二)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导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清洁能

5、源,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燃气、电力、热力等能源供应单位应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高质量保障服务,满足禁燃区内能源供应需求。(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宜政秘〔2014〕111号)同时废止。 安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