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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6
《下井人员数量核查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下井人员数量核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上下井人员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时间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以下核查制度:一、安全调度考勤室切实加强井口上下人员登记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和相关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上、下井人员统计数据及吋、准确、正确;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各班人员上下井情况。1、矿领导、各科室人员、夕卜来人员、维修工、班组长等不在交接班时间内以及中途出入井者,考前室负责上报,凡不上报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丿Lao2、考勤室每天按照固定时间分三次上报上一班次入井人数到调度室,
2、早班10:00前,中班17:00前,夜班1:00前,每缺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二、供电•队要切实加强矿灯管理力度,及吋将领灯情况进行统计,确保上下井人员统计数据及时、准确、止确;对矿灯考勤要准确无误,并将下井领灯人数分三班上报到调度室,同时将不按照要求使用和上交矿灯人员上报到机电科和调度室。1、供电一队值班人员对矿灯考勤要准确,每班对未交灯人员统计上报到机电科和调度室,对统计不准确的每盏罚负责人50元。2、供电一队应在早班10:00前,中班17:00前,夜班1:00前,把各单位领灯总人数用打电话形式
3、上报调度室,每缺少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三、机电科要加强矿灯管理,每月不定期组织对矿灯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不按照规定要求使用矿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1、机电科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对矿灯进行检查、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人员定位不在矿灯上、有未交灯现象的,每发现一盏罚机电工区负责人10元,灯房值班人员20元,矿灯使用者50元。2、机电科对上报不交矿灯人员一律进行处罚考核,一次不处理的罚机电科负责人100元。四、调度室要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实时统计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将各单位上报出勤人数和入井人数进行统计
4、,并通过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核对、对比印证,从而实现人防和机防相结合确保井下人员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并将核对分析结果向相关领导汇报。1、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应认真填写人员统计台账;对不认真填写、汇报不记录或记录错误的每出现一次罚值班人员20元。2、调度值班人员对每班上报人数耍认真核对,凡发现不符的应立即向相关单位通知重新核对,不核对不通知的一次罚款值班人员50元;各单位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反馈调度室,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o五、自动化定位管理员要认真核对各单位人员定位使用情况,凡发现欠压、定位
5、卡损坏或无定位卡等现象超过2个工作H的,每人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元,对单位人员定位管理员每人次罚款50元。六、各队组严格考情制度,班前会结束后及时将出勤情况汇报到调度室;并按吋核查本单位人员定位出勤、欠压、故障和定位卡配备情况等,及时将出现问题上报到调度指挥中心。1、各队组要在班前会结束时及时将出勤下井人数向调度室汇报,每缺少一次汇报罚责任人50元。2、各单位所有入井人员上井必须交灯,严禁将矿灯带入更衣室,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单位负责人10元,罚责任人50元,发现不交矿灯的对单位负责人每人次
6、罚款10元,对矿灯使用者每天罚款50元。3、无人员定位卡严禁入井,定位卡坏或欠电者应在通知之日起2日内更换完毕,否则每拖一天罚款50元。本制度自一卜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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