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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6
《代办员工作职责-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铜陵市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县、区政府,市直审批各部门:根据《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进一步减化优化联合办理方式,促进行政审批再提速的意见》(铜政办〔2叽3〕号),现制订了铜陵市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制度若干规定并印发给你们,从印发之日起执行。2013年8月20日铜陵市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制度若干规定一、联系人(代办人)制度本制度是指市、县、区政府(含园区)为本区域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指派联系人(代办人),协助或代办各项审批手续、负责向决策部门
2、汇报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问题的一种办事机制和服务方式。二、联系人(代办人)工作职责(一)主动熟悉掌握项目及审批流程,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协助编排项目审批计划。(二)向联合审批组织机构提出审批申请,协助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职能部门。(三)跟踪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向联系项目的市、县、区(含园区)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工作指示,必要时报请市领导协调、解决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并向项目单位反馈审批进展情况。(四)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三
3、、联系人(代办人)的确定(一)市、县、区(含园区)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均应确定一名能力适当的联系人(代办人)。该联系人(代办人)也可同时担任两个以上重点项目的联系人(代办人)。(-)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由市、县、区(含园区)重点工程推进机构会同招商引资机构在项目开始申报审批时共同确定。市领导联系的项目的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也可由市领导指定。(三)项目及联系人(代办人)确定后表格(见附表1)通知相关联合审批受理窗口,对接相关审批工作。四、监督管理(一)市、县(区)政务服务机构,根据相应职能和职责做
4、好联系人(代办人)与对接项目及其代办过程中的政策辅导和指导,组织岗前培训,为审批服务联系人(代办人)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及其条件。(二)市、县(区)重点工程推进机构和招商引资机构应根据项目审批需要,主动及时向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项目及联系人(代办人)信息(附件:铜陵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表),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查项目及联系人(代办人)信息报送工作,如遇不报送的,市政府予以通报;如给项目审批建设进度造成影响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效能问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市、县(区)纪检效能监察部门采取回访
5、收集项目单位、审批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即时即评”、“一事一评”对联系人(代办人)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投资者满意度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较差、投资者不满意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联系人(代办人)纪律要求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2、对待工作不推诿,确保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代办审批工作。3、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4、严禁接受项目单位赠送的现金、证券、物品和有价证(卡)。5、严禁参加项目单位邀请的用公
6、款支付的各种娱乐活动。6、严禁接受项目单位出资的外出或境外旅游。8、严禁以个人名义向项目单位拉赞助、变相摊派及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9、严禁在项目单位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铜陵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表填制单位: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联系人(代办人)及电话联系领导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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