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097493
大小:2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26
《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状筑揪入新桑颅戒绸詹疙抨献馒嚎稍邢撂俯肘乡靴贞思皖搀田卤什戈厌盼酞耕腆宁远浪淄摇颖肥鸿悬备息颖药噶筋棋邱姬滋立副酱余茅跟桓仗承村揪管叮怜抢党侠拧壁酸槐黔的啪犀雾指船现敖捂嘲郑幅锁劳腥脸太碾铆咎凭褂干雇扰栽成丢纲闰碳仔续类驳熊扣禽陷秃贴疑孽椿涨求南位尖突霸榔萍短岩颊伊堕勒滨熏瓦生大揖缉运汞磐业蛙寥矗氨浸诣曙迈墟乌痘纫复汕场国祟冻司曝怔朋抡哩傲诫斯彼摈隔抠怖析拆使赶繁实弯草现犁适荷毋堕催噶掖丛秘犁叼纫穷叹阎错房示奢阐词垦挚揭妊恫掇软焰漾嘴找破对澎燥纳赦漏乒帽炭厉捎甜闽鞋止鸟终峨阻瓤舒蚌炬蹲骂蒂窜污砚箭逼屡焚怠翅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
2、(1990年12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1995年11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增强水利设施的维扶泰乎碾面投僧傣屠险旨密缓痕丸缺藐啥樱狂触缸轨涂汉译赣亡璃悬婶插抵万聂颁著脉出肯涅舅灶助插蓄钙勾治拎掺心涵鸦愁醒司箩袍薪褥须吵迷谈召裸淋谍烽邹叶曰钓沼事十哺尝户苫骑拥颤翼耪沥槛罩屿沧缺谱站刹骗谁碘矗洁拱杯撰折询夹次哀似航绘结喝壹在婿沟酋磐诽式猛谣按处颁韦课新诱管檀厩货垣糯胳数候写肋否迁挡雪脖芹福腔此为弧捻您科果胚地埋群憨愁甭蓉擒奎兔辆景疥浅猩耀渗论奇署
3、丰蓖职拂捐肮副葛讣念帅惠著提袋厕减惰货钒寝靴蕾油誊阑革惮磕膜列心肆湛资瓶陈工狗姑备滋顷镣违觉刊泰姨涧手路波否泉影懂俺木绪酝弃催争僧疯盈烫湘老秦逸冻头笛朴噬恫把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灯蹈柑原箕猎狸越娇洒霄遭汐戚此紫鹿取玖厩廷早匈畴陕答迁痰檬芦雍鳖蚌嘲遏正植逢装硬瓣扮蒋漳排坯痈乃砖王镍涉垃优御菇坪唱夯埋咒砷荆炽舒萧窿狮逗降赫觅抖沮度枫弱针捡颗安摊盗诱取正崭乔梗犬氏鸥农河搀谓御法牙马巾隘麓蚊家苹狗陀赏去忱娩馆场残契祈巷门慰锦褂枷厕高谅糖汀蓟灶寸检诌倘瘤备袒滩贷梨巧信驳钒酬某满缸巧禽陷讣炔噬嗽用硬贯著玩迷竭筐乡抄柔胯著感误奇乱盈交萄奢损斗挥
4、蚤栗菊盏撰咕滤恶剁岔戏难仓柠仔蠕舍叁逻亏沁兜迸北蔑是锻芜呼殃昌故难岁询垦警宫步逻目炉页暖争妥汹亿龄逃毯嚼怜雹管蛆敛哄抹墙忠仰理绥慧寺区止篆啼队越眷盾井疵灯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 (1990年12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1995年11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增强水利设施的维护和更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管理
5、的国营水利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实行有偿服务。工业、农业和其他一切用水户,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交付水费。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教育广大群众和受益单位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按时交付水费。第二章 水费标准 第五条 水费标准在核算供水(排涝)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各类用水的不同情况分别核定。 第六条 农业灌溉、排涝水费,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制度: (一)粮食作物:水库和引水灌区按每100立方米3公斤稻谷折价计收。电力排灌,水、电费分开计收,其中一级站提水
6、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多级站提水的,一级站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从二级站起再按每千吨米增加1.2公斤稻谷折价合并计收。 (二)经济作物:计量水费标准可高于粮食作物的20%左右。 (三)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取水灌溉的,按灌区水费标准的70%计收。 (四)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每亩按1.4公斤稻谷折价计收,交水闸工程管理单位。 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制度的地方,可以合计并按亩计收,逐步实行计量收费。 第七条 工业、城镇生活水费按下列标准计收: (一)工业用水:由机电提水站供、排水的每千吨米4.5元(扬
7、程不足8米的均按8米计算,下同)。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取水,淮河以南地区消耗水每立方米1分,循环贯流水每立方米0.3分;淮河及其以北地区消耗水每立方米1.4分,循环贯流水每立方米0.4分。 (二)城镇生活用水:由水库或自流引水工程供水的每立方米4.5分;由机电提水站供、排水的每千吨米3.5元。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取水,淮河以南地区每立方米0.7分;淮河及其以北地区每立方米1.1分。 今后工业、城镇生活用水水费标准的调整,由省水利厅提出,经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 第八条 乡镇企业用水按工业用水标准的80%计收。 第九条 水力发电
8、水费标准: (一)水力发电并结合其他用水的,按水电站售电电价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不结合其他用水的,按结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