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ID:43035759

大小:30.51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9-26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_第1页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_第2页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_第3页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_第4页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蠡政[2008]22号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10月17日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蠡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蠡县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双向开放,

2、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吸引县外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一、适用范围重点鼓励支持“五型”9项目(节能环保型、高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化型、财力增长型),按投资规模分四类:特殊类:一次性投资2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及进驻县城工业园区投资规模超1亿元且符合“五型”要求的项目。第一类:一次性投入内资1.5亿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生产性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在纺织、皮毛皮革两大产业中搞深加工生产终端产品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

3、业化龙头项目。第二类:一次性投入内资1亿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纺织、皮毛皮革两大产业中搞深加工生产终端产品的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第三类:一次性投入内资5000万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 二、优惠政策(一)征用土地优惠政策 在我县新建的上述四类项目,本着征地费用“先征后奖”的原则,享受以下优惠政策:91、征地费用的县级留成部分(包括土地出让金〈扣除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部分〉、耕地占用税、契税)实行一次性先征后奖。征地补偿费(不

4、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赔偿费)、办理征地手续费先征后奖,由县财政每年按企业投产后当年纳税总额县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特殊类、一类项目按60%,二类项目按50%,三类项目按30%,直至奖完为止。2、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出租、转让土地,如遇特殊情况变更项目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报县政府批准。项目单位改变土地用途或出租、转让土地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二)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县新建的上述四类项目,不征用土地的,本着短期“零税收”的原则,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增值税:按现行财政收入体制,增值税的县级留成部分,按年度由县财政以先征后奖的方式,奖励3年。2、企业

5、所得税:按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按年度由县财政以先征后奖的方式,奖励3年。3、车船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按年度由县财政以奖励的形式,将企业2年内上缴的数额全额奖励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三)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在我县新建的上述四类项目,本着“零收费”的原则,按项目类别实行免、减、缓优惠。1、对下列行政性收费,自办清征地手续开始,按项目类别实行免收优惠。特殊类项目免收5年,第一类项目免收3年,第二类项目免收2年,第三类项目免收1年。9(1)水利局:水资源费(县级留成部分)、河道工程维修维护管理费(2)工会:工会经费(县级留成部分)(3)残联:残疾人就

6、业保障金(4)人劳局:档案保存管理费 2、对下列行政性收费,按项目类别实行一次性减收优惠。特殊类、第一类项目全额减收,第二类项目减收70%,第三类项目减收50%。(1)建设局:城市配套费(2)规划局:城市旧区改造费(3)环保局:排污费(县级留成部分)(4)文教局:文物勘探费 3、人防办收取的易地建设费可缓交。(四)基础设施优惠政策凡在我县新建的上述四类项目,本着“零投入”的原则享受“四通一平”优惠政策。自办清征地手续开始,由县政府负责接通建厂地的路、电、水、讯,平整好建厂场地。(五)对准备上市企业实行特殊培植,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实行一企一策。上市后,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

7、元。 9(六)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评为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奖励20万元;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重大科技攻关产品的,县政府奖励10万元;被定为国家免检产品的,县政府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对企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县政府奖励5万元;被评为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且纳税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政府奖励5万元。以上企业各项评定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并由有关部门严格确认。 (七)鼓励企业增强后劲,涵养税源。对当年纳税较上年纯增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纳税总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给予企业法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