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件技术条件

铸钢件技术条件

ID:43035668

大小:300.0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9-26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1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2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3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4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5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6页
铸钢件技术条件_第7页
资源描述:

《铸钢件技术条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7Ⅲ-490EA.640.133-2000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程用碳素、低合金、合金铸钢件(以下简称铸件)的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砂型铸造铸钢件。2引用标准GB/T5613-1995铸钢牌号表示方法GB/T222-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7-1981合金及铁粉中铁量的测定GB/T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9-1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31-19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T11350-1989铸件机械

2、加工余量GB/T6414-1986铸件尺寸公差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5677-1985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T9444-1988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T9443-1988铸钢件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痕迹的评级方法GB/T7233-1987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3牌号一般工程用碳素铸钢件规定为:ZG200-400、ZG230-450、ZG270-500共三种。合金铸钢件规定为:ZG20MnSi、ZG25Mn18Cr4、ZG06Cr13Ni4Mo、

3、ZG06Cr13Ni5Mo、ZG06Cr16Ni5Mo共五种。4技术要求4.1炼钢方法及铸造工艺由供方自行决定。如有特殊要求,则需经双方协商后,在订货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注明。4.2对碳素铸钢件,以力学性能作为验收标准,化学成分作为炼钢的控制依据。如对成分有特殊要求,应在技术要求中提出,化学成分则作为验收标准。对合金铸钢件,则以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两项作为验收标准。4.3力学性能4.3.1碳素铸钢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7Ⅲ-490EA.640.133-20007表1牌号σs或σ0.2MPaσbMPaδ5%ψ%冲击韧性AKVAKUJkgf·mJ/c

4、m2kgf·/cm2≥ZG200-4002004002540303.158.86.0ZG230-4502304502232252.544.14.5ZG270-5002705001825222.234.53.5注:1表中AKV-冲击吸收功(V型),AKU-冲击韧性值(U型)。AKU仅作设计参考,不作为验收标准。2表中所列的各牌号性能,适用于厚度为100mm以下的铸件。当铸件厚度超过100mm时,表中规定的σ0.2屈服强度仅供设计使用。3试验在室温10℃~35℃下进行。1.1.1合金铸钢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牌号σsMPaσbMPaδ5%ψ

5、%AKVAKU磁导率μH/m布氏硬度HB弯曲试验t=13mmD=25mm90℃(室温)J(0℃)JZG20MnSi(ZGD290-510)29551014302039≥156无裂纹ZG25Mn18Cr41573531520≤1.1170~231无裂纹ZG06Cr13Ni4Mo550750153550217~286无裂纹ZG06Cr13Ni5Mo550750153550221~286无裂纹ZG06Cr16Ni5Mo588785153540221~286无裂纹注:1对ZG06Cr13Ni4Mo、ZG06Cr13Ni5Mo、ZG06Cr16Ni5Mo适用

6、于壁厚200mm以下的铸件。对于小于500mm的铸件,表2中力学性能经双方根据不同工艺协商后可适当降低。2合金铸件的硬度值,对重要件,如水轮机叶片等为必测项目,其他件可协商确定,并在图纸、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注明。3如对力学性能有增项检测要求,例如0℃冲击、弯曲试验等,则需经双方商定,并在图纸、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注明方可进行,否则不做此项检测。0℃冲击值按表中规定,弯曲试验执行ASTMA703S3中之有关规定。7Ⅲ-490EA.640.133-200071.1化学成分1.1.1碳素铸钢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牌号元素最高含量%CSiMnSP残余

7、元素NiCrCuMoVZG200-400允许分析偏差0.200.500.800.040.040.300.350.300.200.05GZ230-450允许分析偏差0.30.50.90.040.040.030.350.300.200.05ZG270-500允许分析偏差0.40.50.90.040.040.300.350.300.200.05注:1对上限每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200-400,锰最高至1.00%;而ZG230-450和ZG270-500,锰最高至1.20%。2残余元素总量不超过1.00%,如无特殊要求残余元素

8、可不进行分析。3化学元素的允许分析偏差是指化学成分分析时允许的偏差。1.1.2合金铸钢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4的规定。7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