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019417
大小:398.01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9-09-24
《大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大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大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参照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是指在大足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县道、乡、村道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或以上等级或含有软基处理、桥梁、大型挡土墙、锶渣混合
2、料路面、水泥砼路面、沥青路面等工程内容的,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评定验收。第三条 农村公路验收的依据:1、县交通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或专项工程批准文件;2、批准的工程设计、预算文件(或是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依据或文件);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4、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5、国家、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交通部、市交委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文件等。第四条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特点和有关规定,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但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扣留5%的质量
3、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事故,即时退还质量保证金。第五条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5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即除完成路面结构外,错车道和必要的安全设施,排水沟、路肩、挡墙等附属工程已完成。2、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3、项目业主组织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4、县工程试验检测所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主要指标检测鉴定合格;5、成立了养护协会,落实了养护人员和资金;6、建设单位编制完成竣工决算书,需审计的已经过审计;7、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资料、
4、交(竣)工验收文件等已整理归档(详见附表2)。第六条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安排检测工作,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评分标准》(附表1)的内容进行竣工检测,并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时抽检的资料进行评定,提交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由建管科和大足县工程试验检测所共同实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全面检查:1、路线的长度符合设计文件;2、路基路面:路基必须密实、均匀和稳定,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路基宽度、路面宽度
5、、沥青路面厚度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路面应平整、抗滑、耐磨,路面所用的沙石、水泥等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桥梁:新建、改建、加固的桥梁,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评定标准作为单位工程验收评定;4、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应全面检查核对。15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检部门不予出具鉴定报告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意见:1、施工原始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没有或者严重不足的(缺少混凝土路面强度、厚度,水稳层压实度、厚度,路基弯沉、压实度,各种配合比,水泥、沙石等原材料检验报告);、2、竣工资料不完善的;3、对工程质量
6、缺陷无整改意见回执的。第九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报县农村公路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验收。第十条 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竣(交)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交)工验收。第十一条 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竣(交)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建设有关方的汇报和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后现场察看,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自检报告予以审核,提出遗留问题及处理意
7、见,总结经验教训,确定技术等级并根据工程质量鉴定评分标准确定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第十二条工程实体质量采取评分法确定质量等级。其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90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5分及以上而不足90分者为合格;7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检查实测项目、检查频率、允许偏差及权值见附表1。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合格以上的建设项目签发《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由主持验收单位负责印发各有关单位。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目录》(附表2)的要求将竣工资料
8、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检站各一份,农村公路指挥部两份)。15第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农村公路指挥部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意见或者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测意见或者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15《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评分标准》说明一、有关说明:1、路基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