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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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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培育农村经营主体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农村经营主体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作者:谢存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经济组织也要按照其自身发展规律成长发育。把握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规律,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理清思路。一、家庭承包经营既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又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在土地集体所有、农户长久承包基础上建立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既可以防止土地私有条件下困难农户出卖土地失去衣食之源,又可以有效地密切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调动广大农户投资投劳、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和效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户这一农村社会的基本细胞与土地这一农业发展最基本的
2、生产资料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巨大能量已经为实践充分证明。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化”的问题严重存在,统一服务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从而使单一家庭承包经营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出来,概括起来就是“四个矛盾”: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土地面积小与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矛盾,科技水平低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高的矛盾,投入能力不足与确保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的矛盾。面对这些矛盾,大多数农户的选择是,靠种地保证有粮食吃,靠多种经营保证有零钱花,靠外出打工积累现金收入。尽管种植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相比效益较低,但由于技术要求不高、投入较少、便于管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直不减。可以说,虽然近几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粮食
3、生产的政策,真正起着持久作用的因素还是家庭承包赋予了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利,种好粮食就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们这样人多地少、人地资源矛盾特别突出的国家,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形式的经营方式所不可能完全取代的。二、合作经营既可以弥补家庭经营的不足,也可以为孕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家庭承包经营尽管可以通过亲邻互助克服一些困难,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单门独户面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实践告诉我们,必然的选择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壮大农村市场主体。在坚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某一个环节、几个环节的专业合作或全方位综合性合作,农业生产经营的
4、组织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以及竞争发展能力将会明显提高。近年来,适应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新形势的需要,部门、集体、专业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创办领办,多形式、多样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这些组织与农户之间大体是通过两种方式相互促进的:一种是市场化服务,农户家庭经营难以克服的困难通过其他市场经济组织的经营服务来解决;另一种是通过合作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靠一体化经营中的合作服务或者龙头企业服务实现共同发展。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社会化外部服务,后者属于一体化自我服务。两者相比,后者比前者在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所以说,
5、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三、构建贸工农科教服一体化、产业化型的经营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基本途径是“横抓产业上规模,纵抓龙头带基地”。所谓“横抓产业上规模”,是指多种经营的规模扩张阶段,是农业的广度开发。所谓“纵抓龙头带基地”,是指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把贸工农、产加销、农科教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产品多次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一定要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与产业统筹结合的原则,以搞好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
6、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突破,迈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既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也需要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长期并存。乡村之间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这就决定了农村市场主体的多形式、多样化。可以说,农户经营是基础,合作经营是重点,企业化经营是方向。而推进农业产业化则是将农户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贸工农科教服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这里有必要明确四点:一是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具有各自独立性。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家庭经营生产资料支配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
7、权在农户;合作经营分两种情况,松散型合作以家庭经营为主、互助合作为辅,紧密型合作以合作经营为主、家庭经营为辅,在这两种不同的统分结合模式中,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程度不同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企业经营靠的是企业自主决策、自主竞争、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可以说,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三种经营主体是不能互相取代、相互混淆的。人民公社时期忽视了这一点,教训十分深刻。二是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具有相互关联性。在一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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