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分期中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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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分期中案例分析王某某因公司拖欠工资,曾多次向该公司领导索要未果,遂产生购买老鼠药吓唬老总,籍此要冋拖欠工资的想法,其在市场上购冋两包杀鼠剂,将里面的杀鼠剂倒在_玻璃杯里内,用水稀释后,将稀释后的杀鼠剂倒入下水道屮,然后将两个已拆封、内遗留少量颗粒的杀鼠剂塑料包装袋和用丁•稀释的杯子分别放置在该公司牛产车间操作台上,为了使公司相信其曾到过车间,工某某乂将滚揉车间的大门打开一、卜,将配料室的门锁撬开后将柜子翻乱,随后发了“我拿到钱就告诉你放哪儿了”等内容的短信。该公司发现土某某放置的杀鼠剂包装袋后报警,毒物检验报告证实:在该公司车间内放置的食品原料屮,均未检出杀鼠剂,经鉴定:王某某的

2、行为,致使该食品公司停产2天,为此损失食品原料等价值人民币47000余元。一、预先审查(一)王某使用杀鼠剂恐吓公司,并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行为有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王某将袋里的杀鼠剂放在玻璃杯里用水稀释之后,将只残留些许杀鼠剂的包装袋放置于公司车间,其行为冇可能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三)王某将己拆封,口仅留少许杀鼠剂的包装袋置于车间,并伪造其曾将杀鼠剂抛洒于公司食品配料屮的假象,而且大肆宣传此事,造成了公司的恐慌及公司管理秩序的混乱,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四)土某制造其曾将杀鼠剂抛洒于公司食品配料中的假彖,导致公司内部的恐慌,并以敲诈勒索的

3、方式向公司索要工资,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并最终导致公司停产两天,造成了公司47000元的损失,冇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五)王某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并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二、客观方面(一)实行行为分析1•对王某放置杀鼠剂塑料包装袋于车间与撬开配料室门锁、将柜子翻乱的行为分析笔者认为王某上述行为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屮编造的范畴,原因如下:(1)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及其屮“编造”的认识首先,要构成此罪,行为人不仅需要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还需要有故意传播该虚假恐怖信息的传播行为,仅仅只有编造而没有传播行为,则不构成此

4、罪I。其次,行为人在实施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行为时,如果他人根本不相信具所传播的虚假恐怖信息,也就不会影响他人的止常生活,进而对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也不会造成影响,因此,行为人自然也不会构成该罪。所以,耍构成此罪的另_个重要关键因素是,他人有理由相信行为所传播的虚假恐怖信息是真的,进而改变口C原有止常的生活状态,从而造成止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的混SLo在本案屮,王某的前实行行为或者称Z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预备行为,如将杀鼠剂置于公司车间,并伪造自己曾经到过仓库的假象,王某这些客观上的行为,实质上是为了让别人更加相信其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是真实的,增加他人的信任感,给他

5、人心理上造成更大的恐慌最后,笔者认为此罪中的“编造''并不仅仅是语言文字的组织,而既可以是语言文字的组合,也可以是基于一定的客观事实行为来进行展现。前者如在社会上公然宣扬某地在某时某刻将要发生地震,而实际上是毫无科学依据的无稽Z谈,但却引起一般社会民众的恐慌。后者如将一瓶空的农药水瓶置于他人家用井水口旁,意图让被人误以为其将农药投放于井水之屮。这两种“编造”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一起使用,多数情况下是一起使用的,即吉辞表达与客观行为相结合。(2)本案屮的王某的该行为是投放还是编造?笔者认为,本案屮王某并无实际的投放行为。无论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构成本罪的必要

6、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必须要有投放行为,即至少要有物质被投放,这里的物质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但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在本案屮,上某只是将残留了少量杀鼠剂的包装袋置丁•车间以及将配料室弄乱,试图让别人相信其向食品原料中投放了杀鼠剂,而实际上上某并没有任何的投放行为,因此,不直认定工某构成投放性的犯罪,既排除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适用。2.对王某向公司发送“拿到钱了,我就告诉你们放哪儿了"的行为分析首先,该发送短信的行为,确无疑问是一种传播行为,王某发送短信的目的就在于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他对公司食品原料所做的“事覽其次,该发送短信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一种勒索行为,从

7、王某的言语行为中可以看岀王某试图以这种勒索的私立救济的方式要回自己的所属工资。3•王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与其勒索行为Z间关系笔者认为,上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与勒索钱财的行为之间构成手段少目的的牵连关系,即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是手段,而以勒索的方式索要自己工资才是真正的目的。4.刑法中对于以勒索的方式索要自己工资行为的认定对于以胁迫的手段行使权利获取财物的行为,应否予以刑罚处罚,应当从两个方而考察:一是作为目的行为的取财行为是否具冇合法性;而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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