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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0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孙大建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16年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7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关于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
2、议议案,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关于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了弃权票之外,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本人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6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1次,1次因会议时间与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列席。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募
3、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通过对公司2015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问询了解,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我们认为对外担保方面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8,000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的担保之外,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无异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016年度公司拟继续为全
4、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2,000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的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2016年度公司拟继续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稳健、求实的风格,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5、审议。同时我们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了满足公司需要的内控组织管理结构,对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并强化了执行力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保障,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保证。同时2014年度发现的两个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在2015年度得到了有效整改,从整体来看,2015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审议20
6、16年半年度报告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过认真了解,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违规情况,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三)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本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财务报告出现过会计差错,为帮助公司进一步提高财务及内控管理能力,建议公司与更具有公信力和知名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以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因此对本次拟聘任立信
7、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持保留意见。2、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原董事长孙晔先生于2016年7月1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孙晔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自然人股东顾正、袁建新、王祥伟于2016年11月7日先后单独或联名向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提议补选刘国华、叶明、成曦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成曦为独立
8、董事),由于候选董事系持股3%以上股东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出,未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因此当时独立董事对于其任职资格无法做出明确判断,对相关事项持保留意见。我们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聘请了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就我们发表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涉及事项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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