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轮候查封案件的执行被动化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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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轮候查封案件的执行被动化解对策徐宇辉杨振伟轮候査封制度最早是山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在2004年2月10日发布《关于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屮推出的一项创新性的规定,这一规定当时只适用于法院查封房地产。其后,2004年11月4日,垠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丁•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査封规定》),将冇关査扣财产事宜进行了具体规制,包括侦査封、轮候査封制度等,这些规定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小冇关查扣事宜的规定是一•种促进、变通,也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

2、工作的监替。但是,山于査封的轮候性,司法实践小,执行案件的债权能够因采取轮候査封措施而得到实际消偿的并不多,能够得到全部淸偿的情形就更是少见。更为关键的是,轮候査封法院对査封财产通常并无主动处置权,仅能被动等像査封在前的法院的执行处置结果。因此,很多轮候査封的执行案件往往被久拖不结,并且还要连年办理续封、续冻等措施。面对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的客观现实,如果申说执行人不能够理解实际存在的法律困难和障碍,通常还耍上访,耍屮诉。因此,案件的实际执行成本和社会效果成本均明显加重。一、轮候査封的法律属性分析轮候査封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

3、一财产进行査封、扣押或者冻结时,以先办理査扣手续的人民法院为准,后办理査扣手续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査封处理。轮候査封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屮的应用,是在借鉴了国外法律如德国、日本等国关于“再査封制度”的规定以及美国、英国、奥地利等国关于“优先分配制度”的规定而设计出來的。伦候杳封制度的貝体模式是:对同一•财产,先杳扣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可自行处分被杳扣财产;而后杳扣的法院在同一时间也可以查扌II该财产,只不过该査扌II效力暂不发生,等到先査扌II法院对被查扌II财产的处分行为完毕并对该财产予以解除査封后,后査扌II的法院所实施的査扌II行为

4、才会自动生效,其并可依法对该财产再次进行处分。这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被查扣财产只有在一次执行完毕后尚有部分价值可再行处分时方冇轮候査封的实际意义。因为“轮候”的概念就是为了使一•物(财产)在其价值范围内能保护多个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轮候査封制度是我国法律关于査扣制度的一•种进步。轮候査封与重复査封的重要区别在于,重复査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同一财产在同一期间同时进行査扣的行为。亦即,重复査封是同一期间内在同一财产上设定的査扣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而轮候査封是在同一期间内,在同一-财产上设定的查扣权是一个。因此,重复查封是法律所禁

5、止的,我国法律规定轮候査封制度不仅是对査封财产的一种保全,也是对查封财产能顺利变现的一种保障制度。轮候杳封避免了同时性,也就避免了对查封的垂复。轮候意为“前后相序”,是依次的,它避开了重复杳封的“同时性”,以“前后相序”的错位式查封对法院的行为予以认可,赋予了人民法院对査封财产的单独处分权,保障了法院审判、执行权的唯一性和独立性,如果査封在先的法院对査封的财产进行变现或履行完毕后,杳封的财产尚有履行债务的能力范围时,杳封在后的法院根据轮候杳封,可直接对该财产再次进行变现或为履行债务采取各种措施。如果査封在先的法院对査封的财产处理完

6、毕,那么轮候的法院的査封效力自然失效,否则,就陷入了重复査封的怪圈。:、轮候查封案件所面临的执行被动因)®的主要农现由丁•轮候杳封的性质只能算是一种预期效力的杳封,只有在杳封在前的法院对杳封物不处理或处理厉有剩余的,才能发生杳封效力,否则自动失效。因此,近儿年的可法实践中,轮候杳封法院经常而临这样的尴尬问题:虽然想推进执行工作,却对轮候杳封的财产无权采取委托评估、扌n卖、变卖等主动执行措施;杳封在前的法院却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理由)一直搁置对已杳封财产的实际处置措丿施。1、被执行人恶意串通其他“名义债权人”利用诉讼执行程序,恶意抢

7、先查封财产以达到“保护”其财产不被处分的h的。司法实践屮,经常会出现类似这样的奇怪现象:某一民爭主体名下总价值极高的财产(尤其是土地和房产等不动产)却被一涉案标的额极小的案件抢先第一道杳封,其厉面的杳封(有时甚至是若干道的杳封)虽然标的额不小却只能而对轮候的客观现实;接卜•來,第一道杳封的案件首先耍经历一个极为漫长的诉讼征程,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又迟迟不见实质性处置财产的执行举措,执行法官和执行当事人均不急不忙,唯一着急的时刻就是每次查封期限即将届满需要续封的时候。事实上,上述现象就是典型的被执行人串通其他所谓的“债权人”利用诉讼执

8、行程序,恶意以标的极小的案件抢先杳封其名下财产。其忖的就是为了阻止真正的债权人屮请法院执行其名下的财产。由于我国现行司法执行体制F,貝体案件的执行权基本由单个执行员包揽和垄断,明显缺乏有效的制度制约和监仰,执行权恣意行使的现象颇为严匝。对执行权的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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