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ID:42822053

大小:40.3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9-23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5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省财政安排的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项目绩效目标是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现场处置能力,完成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支持、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使用。部门职责第五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省财政厅负责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牵

2、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二)省财政厅及时审核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总体计划、具体分配及实施方案,并按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报批后下拨年度资金。(三)市、县财政部门应会商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及时将专项资金按省的分配方案下达至项目执行单位。不得挪用、滞留专项资金拨款。(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和布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职责(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及项目管理,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工作。(二)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卫生工

3、作部署和全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提出年度资金支持重点和总体计划,按管理级次接收地级市上报的业务信息材料,拟定资金具体分配及实施方案。(三)地级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业务信息材料的上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和合法。(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各项目使用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第七条项目执行单位主要职责(一)按照专项资金发文明确的资金用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二)项目单位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三)项目完成后,项目执行单位需将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等逐

4、级汇总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第三章扶持范围和分配方式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卫生应急消杀药物、器械储备。(二)国家、省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运维和演练经费。(三)基层卫生应急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建设经费。(四)卫生应急培训演练经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现场处置经费。(五)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全省卫生应急管理的其他必要支出。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包括省级部门、经济欠发达地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等地区。第十条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承担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根据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项目单位承担卫生应急工作

5、的任务数量及其以前年度承担省级卫生应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按因素法分配。第四章专项资金审批第十二条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审批实行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及具体实施项目复式审批制度。第十三条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年度具体安排额度确定后,省财政厅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执行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应在省财政厅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含专项资金安排额度、分配办法、支持方向和范围等),由分管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财政的常务副省长审批,报省长审定。第十条卫生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年度安排总体计划获批后,省卫生计生委应会同省财政厅按照

6、本办法提出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明确具体用款单位、项目、金额),由分管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财政的常务副省长审定,报省长备案。第五章专项资金拨付及管理第十五条专项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支付和管理(一)拨付方式。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省领导批复的资金分配具体方案,将补助资金下达到省级部门、地级市和省直管县。由于项目任务承担关系,专项资金需安排非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由财政部门将资金预算下达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转拨。(二)支出方式。项目用款单位应根据项目工作任务,按项目进度或合同约定,按专款专用的原则,遵照

7、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支出。第十六条列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范围的,须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第六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十七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第十八条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完成的项目应按规定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调整、撤销以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实行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一)对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

8、部门领导、内设部门领导、经办人员,以及其他部门、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和评审专家在专项资金分配、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审批、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