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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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8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8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指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在

2、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城市园林绿化等在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第五条保证金实行层级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属建设单位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单位保证金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依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

3、向建设单位发出保证金缴纳通知,建设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后,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依法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第七条保证金按照以下程序缴纳及补缴:(一)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出具的《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保证金。(二)建设单位持银行出据的缴纳保证金凭证、中标通知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酒泉市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领取手续。(三)建设单位持《酒泉市建设领

4、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领取手续。(四)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复印件1份,用于备案。(五)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知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缴支取的保证金。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可以支取保证金:(一)施工企业未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二)建设单位非法发包或施工企业非法转包建设工程,致使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或无企业资质,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三)施

5、工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逸或死亡,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四)其他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第九条保证金按照以下程序支取:(一)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经确认有拖欠事实的,依法告知建设单位;经确认无拖欠事实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二)施工企业举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施工企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相关证据认定拖欠数额。(三)保证金支取

6、。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整改期限内拒不支付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认定的拖欠数额,支取保证金。(四)拖欠工资支付。保证金支取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工资支付表原件交由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留存复印件1份备查。第十条保证金按照以下程序退还:(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支付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二)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退还保证

7、金。申请时应填写《酒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同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公示结果。(三)保证金退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进行保证金利息结算,并按照银行出具的结算凭证,将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一次性退还缴款单位。第十一条已启动支付保证金后未补缴的单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在30日内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已竣工工程不予验收。第十二条保证金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

8、和个人不得挪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建立缴纳和支付记录。缴款单位需要查询缴款和支付记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指定的银行应当提供服务。第十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和管理工作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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