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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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部分四川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分析1、内江市神州药业公司生产的肺宝等产品虚假宣传保健功能案2001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该公司生产的“肺宝胶囊”等四个产品,均系非保健食品,其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却非法宣传产品具有多种保健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四种食品,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0788元,罚款21576元的行政处罚。2、成都市宝山肉联厂违法加工注水猪肉案2003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对崇州市羊马镇留鹤村的成都市

2、宝山肉联厂加工注水猪肉一事进行了明查暗访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有多个品牌的冻猪肉,现场不能出示肉类的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从业人员26人现场无有效的健康证明。采样检验发现,冻猪碎精肉和分割猪项背肌肉为注水猪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万元,并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50公斤猪肉的处罚。3、成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生产保健食品案2003年8月6日,一知情者举报,成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无任何批号的普通食品(--胶囊)混装在印有保健食品标志的--胶囊包装盒

3、内。经查实,该公司在无卫生许可证的简陋房间内违法将普通食品混装在保健食品包装盒内,违法宣传功效。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做出了责令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4、使用皮革废料生产食用明胶案食品卫生监督员通过多次暗访调查,发现崇州市永康明胶厂使用皮革废料生产食用明胶,省卫生行政部门于2004年6月11日取缔该非法生产窝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是使用非食品原料(呈蓝色的三青皮、硝皮等皮革边角废料,共约80余吨)生产食用明胶;二是使用工业

4、硫化钠约4吨、工业双氧水599余公斤作为加工助剂;三是生产现场无基本卫生设施;四是不能出示有效卫生许可证。同时立即组织对市场和有关生产厂家销售、使用该厂的明胶进行彻底追查。由于该厂违法案件情节严重,其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经报请省卫生厅决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该案被列入2004年卫生部公布的全国食品卫生违法十大案件之一。5、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添加案接群众举报,温江一食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加工伪劣食品。经过几天暗访,于2004年3月4日对位于温江区和盛镇李义村的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场

5、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实其使用工业硫化钠、氢氧化钠生产食用水解(植物)蛋白的违法行为。当场封存生产车间、原料、成品库房,销毁工业硫化钠约100公斤,工业氢氧化钠300公斤。责令停止生产、公告收回已售出的水解(植物)蛋白并销毁该食品。给予罚没金额7.6万元的行政处罚。6、南充东观冷冻厂制售病死猪肉事件处理和反思:2004年2月10日晚8时,中央电视台二台以《探秘死猪肉—冷冻厂》为题,暴光了南充东观冷冻厂制售病死猪肉的情况。南充市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组织:迅速抓查处1、全面部署查处工作。2、紧急查

6、封非法生产窝点。3、依法从快查处,“乱世”需“重典”。(1)逮捕牧政执法3人;(2)刑事拘留牧政1人,质监2人;(3)取保候审4人;(4)党纪、政纪处分4人;(5)撤职2人;(6)网上追逃嫌犯4人。吸取教训挖根源1、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根本原因。2、2、相关部门执法不严--主要原因。3、执法人员渎职枉法--直接原因。友情提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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