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

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

ID:42767875

大小:25.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20

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_第1页
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_第2页
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_第3页
资源描述:

《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刑法诉讼司法变更仲裁裁决能否上诉司法变史仲裁裁决能否上诉杨玲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临督在世界各国对谓通例,司法监督仲裁裁决的主要方式是不予执行(包括不予承认与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但司法变更仲裁裁决后当事人Z救济途径在各国却有不同规定,有的允许当事人上诉,有的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还有的区分司法变更仲裁裁决的情况给子当事人不同的救济方式。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仅分别规定了不子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程序,但当事人能否对法院变更裁决之裁定上诉,法律没有给出统一的答案。一、司法现状:“一审终局”与“内部报告”制度并存仲裁法第五十九条赋予了仲裁当事人审请撤销裁决的权利。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

2、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允许上诉。在仲裁法的实施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以批复、通知等形式逐步确立了两个相关联的制度:一是法院对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一审终局”制度;二是涉外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内部报告”制度。关于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一审终局”制度是通过以下几个司法解释所确立的:1•法复[1997J5号: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2.法释[199916号: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子受理。3.法释[2000117号: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子受理。4.法释

3、[2000]46号: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捉出抗诉,没冇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法释[2004J9号: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审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対丁•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和“驳凹当事人巾请撤销裁决的裁定”,仲裁当事人既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检察机关也不能抗诉。但对于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进行再审,态度不明。按照以上司法斛释逻辑来理解,人民法院也是不能依职权进行再审的。这就是法院在处理仲裁裁决司法监督问题上的“一审终局”制度。对丁涉外仲裁一与外国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两个通知”(即《关

4、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与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与国内仲裁裁决司法监督不同的“内部报告”制度。即人民法院在裁定不予执行、拒绝承认和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发冋重新仲裁)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拒绝承认和执行或者撤销仲裁裁决(重新仲裁)的,应将氏审杳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二、观点交锋:“一审终局”还是“两审终审”(一)不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观点及理由理由z—,根据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了执行的,当事人就

5、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巾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这已经确保了当事人在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的司法救济途径,不需要通过上诉程序来保障。理由Z二,仲裁的生命在于“一裁终局”和“效率”,如果允许以上裁定上诉,甚至再审,那么仲裁裁决就会卷入冗长的司法程序,这将会蚕食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础。支持仲裁、信任仲裁的司法态度将无从谈起。另外,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以上裁定上诉或再审,必然使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处于-•种极不稳定的状态,而冃也给败诉的当事人提出了恶意利用司法程序的机会。(二)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观点及理由理由我国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控制是通过上诉程序來实现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裁

6、定,不得上诉、提出再审、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时,不受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的任何制约,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执行人民法院所作岀的裁定,包括错误的裁定。这显然与“司法监督”和“两审终审”的立法主旨背道而驰。理由之二,如果裁决在撤销程序中仍然受到法院的支持(即驳回当事人的撤销巾请),显然再发生失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然而,法院以各种理由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表明法院与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事项(现行的国内仲裁)和程序事项(涉外仲裁)的公止性和合法性存在根本分歧,这一分歧孰是孰非,必须有更高的权威来加以评判。(三)区别对待的观点:部分可上诉,部分不可上诉此种观点认为:整个仲裁

7、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撤销裁决仅是在极端情况下予以适川的特殊司法手段,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基木点,在于使仲裁得以解决当事人Z间的纠纷,并通过相应的执行程序实现裁决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若当事人向法院巾请执行一项仲裁裁决,凡是法院判决该裁决应予以执行,此项判决不得再上诉;反之,若法院驳四当事人强制执行裁决之中请,则允许当事人上诉。三、本文观点及理由本文认为,仲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