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

ID:42767691

大小:237.04 KB

页数:29页

时间:2019-09-21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_第1页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_第2页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_第3页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_第4页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_第5页
资源描述:

《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立法指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初稿》》立法指引【关于标题说明】目前,国内各省市的同类地方法规或规章名称有的用“违法建设防控和査处条例”,如扬州市;有的用“违法建设査处条例”如广州市;有的用“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如南宁市。但立法的题目(包括论文题目)一般不用动宾结构词组,而用主谓结构词组较好。所以,题目应该用“违法建。国家类似的立法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而不是“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题目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强制拆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关于条例结构说明】目前,国内各省市的同类地方法规或规章结构有不分

2、章的,如广州市、海口市等,有分章的,如贵阳市、南宁市、武汉市等。本条例认为,应分章为宜。理由是条例条文较多,分章有利于群众学习和适用。如何分章,贵阳市分为:总则、职责分工、处置规定、罚则、附则五章;南宁市分为:总则、协调联动、监管与处置、强制拆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本条例的框架结构分为:总则.防控、查处、强制执行.法律责任、附则六章,该结构与题目更契合,条理层次更清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依据】本条例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4、规划法〉办法》等。【参考】本条例参考的国内各省市的主要地方法规、规章有:《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四川省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贵阳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武汉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说明】对于参考的各地地方法规和规章,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制定或修改的,更具有参考价值。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

5、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防控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防控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参考】①《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在本市所辖城区范围内查处违法建设,适用本条例。②《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也是类似

6、规定。【说明】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表述范围较宽,包括既包括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也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设,还包括违反违反水利、交通运输、林业、消防、防洪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这不同于天水市、柳州市等“城乡规划区内”的表述,只包括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如果用“城乡规划区内”的表述又二个弊端:一是适用范围较窄;二是我市是否所有乡.村均制定有规划?否则,范围仍然难以全覆盖。第三条【违法建设情形】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规划许

7、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按照建设时施行的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理;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

8、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防控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