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编第十六章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编第十六章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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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编 合同法分论 第十六章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发挥融资、担保、使用等多种经济功能,具有复杂的法律结构和权利义务关系。本章主要介绍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含义与特征、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应重点掌握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承租人的直接索赔权、出租人的取回权及免责权。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1、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2、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3、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

2、、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如何

3、承担。1、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有名合同?2、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4、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支付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为什么?5、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6、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7、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8、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

4、公司索赔?为什么?9、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0、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该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第一节融资租赁合同概述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含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卖人、出租人与承租人三方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而达成的协议。由此定义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性。从形式上看,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

5、不是直接提供贷款,但实质上是以融物代替融资;承租人通过向出租人融物解决自己增置生产设备的资金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追求生产利润。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一)出租人依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二)出租人对租赁物一般无瑕疵担保义务(三)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要式合同理论研究——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说该学说认为,租赁公司即出租人对于租赁物仅限于担保利益,承租人的租金相当于购买租赁物的价金,并且承租人在支付第一笔租金后,即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符合分期付款买卖的特征。2.租赁合同说租赁合同说又分为典型租赁合同说与非典型租赁合同说。3.动产担保交

6、易说该说认为融资租赁具有动产担保交易的性质,其主要依据是:第一,美国法上,融资性租赁的性质为动产担保交易;第二,融资租赁具有与动产担保交易相同的融资功能、担保功能和使用功能;第三,动产担保交易说可以包容金钱消费借贷说和特殊租赁说的长处,且能克服各学说的缺点。本书认为,以上学说过分强调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功能,而忽视了其“融物”的特征,将合同背后的经济作用与达成该经济作用的法律形式混为一谈。这些学说虽都从某一方面不同程度地揭示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本质,但它们试图将其归入与之相关的买卖、租赁或借贷等某一种传统的合同形式的做法都不太合适,失之片面。实际上,融资租赁合同

7、应是一种集买卖、租赁和借贷等多种传统合同于一体,而又不同于其中任何一种合同的新的独立的合同类型。三、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及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具有如下情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1)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3)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强制性法律、法规的;(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但承租人

8、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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