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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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题库  第三部分:简答题(共90题)  1、职工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退休?  职工必须同时具备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缴费年限)两个个条件,才能办理退休。  年龄条件:职工退休年龄严格按国务院国发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男干部、男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经过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工作)能力的。  2、女职工的生育假期是怎样规定的?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

2、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享受。  3、女职工生育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使用?  国家之所以规定女职工生育给予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使用。  4、184、在何种情况下职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

3、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应如何处理?  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

4、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6、何谓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一个结果。  7、工会与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工会与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2)平等合作;(3)协商一致;(4)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5)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8、企业职工作废事故报告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班组和车间应立即向企业行政领导

5、报告,企业领导应根据情况逐级上报。  (1)轻伤事故:由车间报告厂安全技术部门和企业工会组织;  (2)重伤事故:由企业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工会组织;  (3)死亡事故:企业在24小时内用快速办法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总工会;  (4)重大伤亡事故:企业用快速办法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省总工会。  9、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

6、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10、女职工怀孕期间有哪些劳动保护规定?  妊娠未满7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到次日6点),在每天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不低于80%发给,不

7、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1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权益保护有哪些规定?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以上“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12、工会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有何区别?能否两会结合?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

8、力的机构,工会代表大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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