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

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

ID:42693415

大小:30.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9-09-20

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_第1页
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_第2页
资源描述:

《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通知书№00001公司(厂):根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兹委派(单位)同志等人前往你公司(厂)对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凭此通知书抽样。特此通知第三联交受检企业(有效期天)年月日(章)注:1.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书背面《检查须知》2.监督电话:12365山东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须知1、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方式。2、定期监督检查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计划执行。计划每企业一年不超过两次(不包括不合格次和复查次)。新投产、

2、转产产品以及企业发生重组、兼并、合并等情况的,半年以内由企业注册地的质量技术部门安排计划。3、对持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签发的本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企业不得拒绝,并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拒绝检查的,产品按不合格论处,并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4、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产品质量情况。5、检验样品按照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或者确认的抽样标准抽取,并同时抽取备份样品。样品由生产企业无偿提供。检验结束后,样品除已损耗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除外,其余要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30日内退还企业。6、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

3、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签发本通知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上级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逾期视为认可检验结果。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部鲁价费发[2001]305号、鲁价费发[2004]78号的规定,定期监督检查费用由企业支付。8、企业有权对检查(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等问题的,可以向签发本通知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上级部门举报。欢迎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