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

ID:42680118

大小:2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9-20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_第1页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_第2页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_第3页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_第4页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内民事执行异议体制再完善一、我国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立法现状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修改前后对于执行异议制度均冇所论及:民事诉讼法原第208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驻;若干问题的意见》屮的第257、25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侠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的第71、74条対执行界议的适用作岀了进一步说明

2、。2007年通过的俭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增加一条作为第20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ZFI起十口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同时,将原第208条修改为第204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3、,理由成立的,裁定屮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口裁定送达之口起十五口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上述内容进行对比,可见修改后的执行异议制度具有如下变化:1.主体的范围扩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亦纳入异议主体范闱,即异议主体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2.对象的种类增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作为异议对象之一,即增加了对程序问题的异议。3.审查主体有所变化。民事诉讼法将审查异议的主体界

4、定为人民法院。4.对异议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增加。主体对异议结果不服时可申请复议、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提起诉讼等。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均纳入可提出异议人员的范畴,同时还增加了其对异议结果不服时的救济方法,有利于对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更为充分的保护;另外,将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纳入可提出异议对象的范畴,有利于对法院的执行活进行更为广泛的监督,以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二、我国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缺陷1.界议的审查主体不尽明确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主体“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

5、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书面异议之口起十五日内审查”。但进行审查的具体机构究竟是执行人员还是审判人员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于执行标的的异议,审查主体应为同一还是冇所区别若均由执行人员审查,难免落人“由执行员对界议(此处的界议系描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引者注)进行审查,违背诉权的基本理论及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立的原则”这一窠臼。若均由审判人员审查,执行及时原则、执行活动对效率的追求恐难以实现。1.不服异议结果的救济不尽明确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主体就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时,如“对裁定不服的,可

6、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此时,上一级法院的复议应在何时完成复议期间是否继续执行另外。有关主体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如“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谩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此时,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案外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这些讨论已久的问题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仍是悬而未决,反而因为新增的“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变得更为扑朔迷离。2.相关规定的表述不尽精确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对该

7、裁定,“案外人、当事人”不服时,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此处难免令人心生疑窦:当事人若未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其何以对法院裁定不服若已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为何只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却未提及当事人不得不承认的是,这种前后有异的表述难免使人对该条文的逻辑性与严谨性产生质疑。3.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尽明确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依法提出异议。不过,如果其提出异议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不当或违法行为以拖延或躲避执行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即有关人员滥用异议时,该如何应对由于此类行为既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会损害人民法

8、院的执行效率,最终损及司法的权威,实有规制之必要。然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并未针对上述行为作出规定,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三、国外民事执行异议制度的规定1•法国的执行异议制度是对各类扌II押程序分别规定其附随争端的解决方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