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

ID:42657885

大小:8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9-19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_第1页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_第2页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_第3页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_第4页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新加工、返工及回收 几个易混淆概念释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以下文字并非原创,仅个人认为对返工、回收介绍比较全面的一篇文章,仅供大家参考。1.第一百三十三条产品回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回收应按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并有相应记录。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按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解读:本条是关于产品回收的规定。产品回收程序应该是:先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再决定(即预先批准)是否回收。欧盟GMP规定相关的规定是这样的:只有经预先批准,方可将以前生产的所有或部分批次的合格产品,在某一确定的生产工序合并到同一产品的一个批次中予以回收。应对相关的质量风

2、险(包括可能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评估后,方可按预定的规程进行回收处理。回收应有相应记录。2.第一百三十四条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有相应记录。解读:本条是关于重新加工/返工的规定。限定了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在欧盟制剂基本上也不允许返工);不合格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这明确了返工处理条件,即返工不得影响质量、要符合标准、按SOP操作、

3、经风险评估。以下是ICHQ7中对“返工”和“重新加工”给出的定义:返工(Reprocessing)是将不符合标准或规格的中间体或原料药返回工艺过程,重复已规定的生产工艺中的某一结晶处理步骤或其他恰当的物料或化学处理步骤(如蒸馏、过滤、层析、磨粉)。中间控制测试表明某一工艺步骤未完成而继续该工艺步骤,这被认为是正常工艺的一部分,而不是返工。重新加工(Reworking)是将不符合标准呀规格的中间体或原料药用一个或多个不同于已制订的生产工艺步骤进行处理以使质量符合要求(如用不同溶剂进行再结晶)。参见ICHQ714.20、14.21、14.22、1

4、4.30、14.31、14.32、欧盟GMP规定:不合格产品的返工应属例外。只有不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规程对相关风险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有相应记录。回收与返工的区别为:“回收:符合质量标准,相同工艺再制;返工:不符合质量标准,相同工艺再制;重新加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同工艺再制” 。“制剂产品”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制剂成品”是指已完成所有生产操作步骤和最终包装的产品,前者包含后者。“重新加工”是指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返工”是指采用相同的生产工艺进行再加工。制剂不允许进行重新加

5、工,是因为重新加工是采用的新方法,这个是工艺变了,所有没得商量.但回收及返工操作工艺本身并没有变化.是允许的,但需要评估及控制.3.第一百三十五条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解读:本条是关于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的规定。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为“非正常生产的成品”,放行出厂有风险,需谨慎。质管部应考虑增项检验和增加稳定性考察。欧盟GMP规定:对返工处理后或回收合并的成品,质量控制部门应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的检验。ICHQ78.17:对

6、要返工或重新加工的物料应当有恰当的控制,以防未经批准而使用。在我们目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完全避免返工和重新加工几乎是不可能的。产品进行返工和重新加工带来的质量风险是不同的。返工工艺通过了事前的工艺验证,重新加工工艺则不然。因此,返工受控制的程度要大于重新加工受控制的程度,重新加工的产品质量风险大于返工的风险。再者,即使返工产品按照的是原工艺路线,也和正常产品一次性通过工艺路线存在差别,质量风险也是不一样的。企业在制订此类GMP文件的时候,应该充分关注具体产品的质量特性,具体产品经历的加工过程的特点,必要的时候按照风险对企业内部

7、进行的返工和重新加工进行分级,每级适用于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返工和重新加工,尤其是重新加工应当由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方案进行评估,有必要时还要进行详尽的同步验证、回顾性验证和再验证,在此基础上分别建立返工和重新加工规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对于经历了返工和重新加工的产品应该有针对性的增加检验项目,格外关注杂质和稳定性的情况。此外,必要的时候对问题批次前后批次的质量状况也应该予以调查和关注。现在仍由很大一部分厂家的设备和工艺水平还达不到收率达到很高的程度,尤其是中药固体制剂的,在颗粒制造这一环节,合格颗粒收率我

8、们只有80%左右。剩下的粒度不合格销毁也不现实(除了老板慷慨发话直接销毁或根本就存在这方面问题的厂家如做粉针的等),只能另想办法,我想制定新版GMP有关条款的专家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