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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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析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管辖问题难点一、审判管辖的概念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二、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一般原则: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⑵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二)中院管辖的例外规定除了上述最基本的以外,由于中级人民法

2、院的管辖在法条上体现的略显复杂,因此笔者在此作一简单归纳:1、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对于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2、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3、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4、基层人民法院认

3、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同意移送的,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真题链接:1、(2004-2-27)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

4、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A.河东区人民法院B.河西区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D.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答案:B2、(2002-2-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制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D.上级人民

5、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3、(2003-2-57)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答案:BA.张某玩忽职守案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C.钱某故意杀人案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答案:BC4、(2003-2-94)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C.继续审理本案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答案:BC三、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

6、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一)犯罪地法院管辖为原则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二)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的原则是以“更为适宜”为前提的,要视具体案情来定,由于标准模糊,不是司法考试的重点。这个原则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地区管辖所作的一项辅助性的规定。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

7、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真题链接:1、(2006-2-66)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A区法院B区法院C区法院D区法院答案:ABCD2、(2002-2-2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法院审判?A.犯罪地人民法院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答案:C三、管辖不明的处理管辖不明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管辖客观不明的情

8、况。在这种情况下,应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级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有管辖权但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有权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但是不得改变案件的级别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同样分为两种情况讨论:一、对于公诉案件,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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