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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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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电子类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为了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保证资产的合理使用及安全完整,降低经营管理费用,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集团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制定并实施公司电子类资产管理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公司和各子公司、分公司,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运营部备案。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电子类资产是指价值超过300元,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保持实物原状的经营用有形电子类产品,包括: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及外设、投影仪、扫描仪、移动硬盘、打印机
2、、多功能一体机、摄影摄像设备、手机、录音笔等。第三条审批权限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采购、调拨、改良、处置、盘点等必须由子公司上报,总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审批。第四条计价方式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买价、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税金、保险费等)。第五条折旧管理折旧方式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实行电脑账簿、电脑卡片、实物分管原则;财务部管理明细分类帐,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卡片,IT部门管理所有电子类产品资
3、产的采购、领用明细,并共享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资料库;使用部门管理实物。第七条各部管理职责1、财务部职责负责对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价值确认、核算、付款的审核及对实物日常管理的监督和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盘点组织工作。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采购审核及对实物的管理,包括卡片建立、明确实物保管人和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跟踪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报废的确认和盘点工作,并不定期对其抽查,确保实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3、IT部门负责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购买、维修、调配、报损和日常管理。4、使用部
4、门职责负责对其使用的资产的实物保管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三章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使用第八条保管责任人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自签收领用之日起,领用人(对于代领用的,代领用人承担50%的保管责任)即成为实物保管人,全部负责保管责任,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本公司的资产实物。第九条使用要求1、所有电子类产品资产的使用人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随时保持实物的洁净与完整。2、未经电子类产品资产的实物保管人的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3、若资产出现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IT部门处理,不得擅自拆除。
5、第四章资产处置第十条资产转让转让双方公司达成转让意向,IT部门会同财务对转让的资产采用适当的评估方式进行初步估价,提出资产转让申请,经总部IT部、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后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IT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公司财务根据审批结果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第十一条资产的报废1、报废条件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不可使用的;3)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4)虽然资产还可使用,但使用该资产违背成本效
6、益原则的;5)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2、报废审批程序使用部门→子公司总经理→IT部→资产主管部门→财务部3、报废要求1)对已提足折旧、不能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在各自二级公司审批后,报集团IT部、资产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2)对无使用和修复价值、但尚未提足折旧的资产,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各自二级公司审批后,报集团IT部、资产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3)报废的资产应及时处理,如有变卖价值的,由集团IT部及时评估并进行处理,集团
7、运营部监督执行。第五章罚款及其它第十二条对办理电子类资产购置人员,如有故意以及明显高于市场价买进的,一经查出,除应承担差价部分外,还应由集团运营部视情节轻重报公司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罚款、降职或辞退。第十三条对未及时将资产闲置的信息挂上公司内部资产信息网而造成公司重复购置的,一经查出,视重复金额的大小,对使用部门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或降职处分。第十四条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资产损坏、部件丢失等但可以维修的,实物保管人承担修理费用,并处100元罚款;如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并不可维修的,实
8、物保管人按该项资产账面净值赔款,并处以100元罚款。第十五条对于可移动便于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如便携电脑、移动硬盘、摄影设备、手机、录音笔等),公司分配给员工个人使用并保管,由于保管不慎造成资产丢失的(包含其中零部件及附件丢失),除该资产的净值(以财务当期可查净值为准)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外,还就对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第十六条不可移动或不便于移动的电子产品(如台式电脑、投影仪、扫描仪、打印机等),严禁个人私自带出公司,此类电子产品调动须经审批后方可;此类电子产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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