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部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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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专部关于上报《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函组织人事处;根据学院《关于下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延职院发[2010]29号)的文件规定,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原则,以及中专部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上报你处,如无不妥请按此办法发放绩效工资,请批示。附件一:《中专部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附件二:《中专部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发放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20

2、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根据学院《关于下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延职院发[2010]29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预算经费的通知》(延职院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不同特点,现结合中专部的实际情部,特制订本实施暂行办法。一、奖励绩效津贴发放原则:1、中专部奖励补贴总额,分为岗位补贴和超课时、超工作量奖励两部分。2、岗位补贴:职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满全勤、教师每月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8课时,可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职工职称职务对应的绩效工资30%标准

3、发放。3、超课时、超工作量奖励:奖励补贴总额减去岗位补贴,为职工超课时、超工作量奖励总额。70%用于奖励教学工作,30%用于奖励行政、后勤人员。4、超课时奖励:按学期20个教学周计算,专职教师按每周8个标准课时以外课时计算;兼职教师按每周6个标准课时计算,6课时以外折半计算。5、行政后勤人员:按职工签到、考核统计及日常履职情况统计发放。二、奖罚办法1、请假,按照《中专部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定》规定,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不享受请假期间的岗位补贴;三天以上的,除不享受请假期间的岗位补贴,每天扣发15元。病假不享受病假期间的岗位奖励。病、事假期间均不享受超课时和坐班补贴。2、由中专

4、部组织的集体开会和各科室组织的集体开会、工作例会等集体活动,每请假一次扣发岗位补贴3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发岗位补贴50元。早操班主任每请假一次扣发岗位补贴1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3、行政、后勤人员,每天两次按时签到,每缺一次扣发5元。三、班主任津贴,按《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和《中专部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执行。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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