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工程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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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现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

2、质量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二、组织机构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南通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马建明沈卫星副组长:徐训国成员:钱进方俊曹海平张敬东范益徐浩丁志成姜林唐虎平朱振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建设管理处。三、治理范围和内容范围:全市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市政道路等项目。内容: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3、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合同备案、按图施工、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建筑材料检验、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情况等。四、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各责任主体必须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

4、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的相应质量终身责任。实现由“被动管质量”到“主动管质量”的转变。所有工程质量验收由质量责任主体组织及参与,并对工程质量及验收结论负责。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5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责任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

5、质量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切实负起相关的质量责任。1.切实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标牌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制。按照建设部要求,对于已经开工的项目,在10月底前必须补签各类承诺书;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规定执行,签署承诺书。没有承诺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质量监督机构

6、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检查建设项目五方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督促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未建档案或档案建立不全的,不予竣工验收。3.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检测单位等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

7、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要求,与各类评优评奖、市场准入、企业资质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二)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1.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以抽查和巡查为主要方式、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质监站、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要加强项目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地研究,改进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方式,有所作为、不乱作为,进一步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地位。2.强化部门联动

8、。安监、质监管理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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