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离线作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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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线作业考核《合同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有偿合同答: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2.要约的撤回答: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3.表见代理答:表见代理:是指对于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相对于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4.合同履行抗辩权答: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并且在后履行方于

2、一合理期限内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5.合同的保全答:合同的保全:是债的保全之一种,是指法律因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6.买卖合同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撤销权的构成条件。答:撤销权的构成条件:(一)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

3、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①放弃到期债权。②无偿翟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二)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2.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类?答: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广义)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合同生效。如果法律未对生效要件有特别要求,当事人也无特别约定,并且合同

4、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合同无效。如果已成立的合同欠缺根本性生效要件,则合同自始、确定、永远不能发生效力。  (3)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能否生效尚不确定,需取决于有关当事人的态度,如法定代理人、本人、权利人的追认或撤销。  (4)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的可撤销是指合同已经生效,但效力存在瑕疵,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则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5)合同未生效。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生效要件而需要等待相应生效要件满足与否才能确定其生效与否。3.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

5、件。答: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因此,合同是否成立,是判定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害既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积极损失),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履约收益、因此丧失的商机)。但不包括精神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此处的“过错”既包括过失,也包括故意。该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不生效或者被撤销。4.合同转让的特征

6、。答:1.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是由第三人代替一方当事人或加入合同关系中从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合同主体的变更也使合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2.合同转让只是主体改变,并没有改变合同内容。合同转让只是将合同原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不会在实质上改变合同的内容,前后的内容具有一致性,第三人所接受的权利和义务不会超越原先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范围。3.合同涉及第三方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转让关系到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以及受让方,因此会牵涉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形成复杂的三方合同法律关系。5.运输合同的分类。答:1)以运输

7、的对象为标准,可将运输合同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2)以运输工具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及管道运输合同等。3)以承运人的多少为标准,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联合运输合同。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试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答:(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天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一条确立的是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简称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私法关系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

8、《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合同法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其核心内容是:①合同当事人都享有平等缔约、变更、终止合同的资格。②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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