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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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第三章注册资本与股东3第四章党的组织5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第六章董事会9第七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第八章高级管理人员21第九章监事会24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第十一章信息披露32第十二章劳动人事32第十三章合并与分立33第十四章解散与清算34第十五章章程的修订36第十六章附则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

2、司;公司简称:建信理财;英文全称:CCBWealthManagementCo.,Ltd.;英文简称:CCBWealthManagement。第三条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号楼5701、5801单元,邮政编码:518000;电话号码:【0755-82281888】,传真号码:【0755-82566573】。第四条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自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理财

3、子公司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本章程”)。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36第一条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总裁、副总裁、首席官以及公司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公司可设立分支机构。公司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接受公司统一管

4、理。第四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始终紧跟国际金融发展大势,紧跟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步伐,以服务国家、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以建行集团高质量发展和三个能力建设为初心使命,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理念,致力于价值创造卓越、风险管理卓越的公司建设目标,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全球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5、;36(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三章注册资本与股东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亿(15,00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出资,由股东认缴并于2019年4月18日前一次性实缴。第二条公司的股东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邮编为:100032。第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批准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批准后,应根据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条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可以减少其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6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条公司设立后应根据股东的出资或股权变动情况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7、(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第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一)股东的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保存有完整的股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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