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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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答:市政府冃前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我市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主导,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凡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问: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整合有什么意义?答:医疗保险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亘接、最现实的利益冋题。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决策。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于今

2、年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我省将此项工作列入了民生保障重点任务。为早日完成国、省部署的整合任务,市委、市政府组织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反复论证、修改,现制定出台了《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南充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套机构和两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整合。这既是国、省的要求,也是南充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更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惠民的一项重大举措。问:我市整合工作推进时间是怎样安排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住院费用怎么报销?答: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耍求,我市城

3、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①各县(市、区)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和经办职能的划转移交工作,将新农合管理中心划入属地人社部门,原新农合管理中心编制和人员随机构统一划转,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②从2016年10月1日起,各县(市、区)新农合基金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管理。③职能划转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2016年分别执行原各自政策,其费用报销渠道和程序不变,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哪些原则?答:(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二)坚持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

4、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五)坚持市级统筹,全市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答: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办理了南充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南充市内高校中的大中专学生,中等专业(职业)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的方式是什么?答: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

5、方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来源:(一)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财政补助资金;(三)基金利息收入;(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筹集资金。问:南充市2017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向社会公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基金运行情况确定。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问: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一)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织参保缴费,其中重点救助对象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参保缴费。办理参保手续

6、时,应准备以下资料: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未办理居住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二)高校中的大中专学生、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三)以后年度续保缴费的,只需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在参保地宜接办理。问:参保人员缴费时间有何规定?答:(一)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2月底前缴清当年医疗保险费用。(二)学校组织参保的,每年10月30日前缴清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医疗保险费用。(三)新出生小孩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问:医疗重点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如何补助?答:城镇“三无”人员、农村孤儿、农村“五保户”属于特困供养人员,

7、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全额资助。不属于特困供养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金额由各县(市、区)确定。重点救助对象的身份界定一律以当年缴费时的身份为准,统筹年度内不变。问:参保居民享受医疗待遇时间有何规定?答:(一)一般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新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设定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跨年度的,需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后才能按时享受待遇;只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等待期从下年1月1日起计算。续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享受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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