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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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李洁(2010级政法干警二学位法官班学号:1111111111)摘要:中国法官之素质问题是一个因社会转型而引发的关系社会公正的问题。从理论上看,当前中国的法学教育有可能在某些方面促成法官专业素质的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之下不大可能完全解决法官素质问题。据基本法理可知,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因此明确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规范法官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理想法官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的纲要》将

2、法官的整体素质问题列为人民法院面临的第二大问题。由此可看出,司法界在此时已经意识到法官职业素质是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当前的司法背景,从而明确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讨论法官素质的前提从理论上,我们可将法官分为理想的和现实的。前者是充分调动人类的想像力,想像我们渴望法官具有的能力和品质,并据此来批判现实的司法制度,构建我们可欲的司法制度。这种理想的法官就是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学王,就是基督教中的上帝,但是这种法官显然是不可能的。柏拉图自己在《法律篇》中就否弃了自己的设

3、想。正如有的学者所述,“我们必须在社会和人类都不完美而且不可能完美这样两个基本制约条件下来讨论法官的素质问题”。因此,合格的法官并不是理想的法官,而是在特定时空位置和制度条件下的现实的法官。第一,中国法官所处的特定时空位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为此,中共“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截止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建成,各项司法制度也随着社会的

4、发展而日趋完善。法官合格与否的标准实际上是处于特定时空位置的,是依据他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他可资利用的资源界定的,判断他的最终标准必须以能否公正解决他所生活的社会中的问题。不同的时代背景对法官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例如:在中国,据当时的标准来看,马锡五是一个合格的甚至是一位优秀的法官,因为他当时所处社会中需要解决的争议就是一些离婚或简单的农业社会中的犯罪案件。在革命根据地,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检察官或警察可以利用,更没有比较完备的科学技术可以支撑,马锡五的所作所为可以说已经是典范了。但如果是以今天的上海、深圳等地人民

5、法院对法官的要求,马锡五显然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合格的法官(他不懂期货股票,不懂公司治理,不懂融资金融,不懂DNA检验,不懂公、检、法三家的配合,不懂复杂的审判程序,他根本无法履行起码的法官职能,也许今天他只能在中国目前的法院中搞一点立案或者某些执行工作)。第二,中国法官所处的制度条件。纵观中国法制的建设可知,中国法制建设先后经历了外源型和内发型两个阶段,由模仿民法法系到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有别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例如:美国的法官,特别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必须的情况下,可

6、以推翻先例,他们坚持司法独立,创造性地发展了法律。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些法官是在美国的制度环境中运作的,他们不仅与中国法官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职业要求不相兼容,而且与欧洲大陆法官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职业要求也不相兼容。对中国法官而言,其全部责任就是严格依法办案,更不用说法官造法了。二、中国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司法制度与西方三权分立国家不同。西方三权分立国家要求司法独立,要求法官的非政治化、非政党化。西方国家认为法官非政治化是法官进行司法审查特别是针对高官的司法审查的重要制度基础。而在中国,法官必须

7、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司法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因此,中国法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即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坚持党的思想领导。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的司法实践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绝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第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确保中国司法实践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前提条件。三、中国法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在中国,法官办理案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认定事实,其

8、次是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适用法律。这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案件的事实认定由陪审团负责,法官只负责适用法律。因此在不同司法制度下,对其法官的业务素质要求有所不同。笔者认为,中国法官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素质:第一,保持中立。一个真正的法官应该无视立于其前的当事人,不将之当作现实之个体,而单纯的只知道原告及被告。易言之,法官只知道戴着原告、被告“面具”的抽象当事人,却不认识在“面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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