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法硕学习笔记(民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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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1、民法的特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调整地位平等主体的财产与人身关系、是调整民事主体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解释:广义:法律行为解释、民法本身解释;狭义:民法规范的解释,方法主要包括:文义解释、体系、目的、历史、合宪、比较法;3、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从主体看地位平等性;从内容看主要是财产所有、财产流转;从利益看等价有偿;4、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特点:内容上人格关系、身份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密切相关;保护方法不同: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弥补强制性、禁止性不

2、足、限制私法自治、对意识自治进行限制)6、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主体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平等主体关系、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财产性7、民事法律关系分类: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与相对(一般与具体)、物权与债权8、民法人的要件:客观存在、为法律承认;包括,自然人、法人、合伙组织,国家作为整体特别是也可。9、民事权利分类:财产与人身权、绝对与相对、支配请求抗辩形成权、主权与从权10、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管管现象,按是否与意志有关分为事件(与意志无关)、行为、事实行为(主观不一定但客观产生了后果)。11、法律事实的后果:民

3、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12、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父母单位、居委会、法院;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兄姐13、宣告失踪的条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失踪次日起算、战争结束之日起算)14、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公告期1年。15、法人的特征:是社会组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我国法人分类:企业法人(独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法人成立的实质要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经费财产、有名称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终止的原因:依法撤销、自行解散、依法破产

4、17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合法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实现民事法律后果分类:单双方、单双务、有无尝、诺成实践性、要不要式诺成性: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买卖、承揽、租赁)实践性:意思表示一致且交付实物才成立(保管、借贷)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外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行为内容与形式合法18、无效民事行为特点:本质违法性、行为无效性、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分类:主体不合格、意思不真实、内容或形式违法。无效民事行为表现形式:无能力而为、限制能力而为(追认或纯获利有效)、欺诈损害国家社会公益、胁迫而为损害国家社会公益、乘人之危、恶意串通、违

5、反法律或社会公益、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国家计划。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行为:欺诈或胁迫不损害国家社会公益的、乘人之危的19、可撤销的行为:重大误解而为、显失公平而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撤销权消灭:除斥期间满未行使、当事人放弃20、效力待定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能力而为、无授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而为、法人代表越权订的合同821、代理的特征: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以被代理人名义开展、代理权内独立意思表示、法律后果归被代理人。22、不得代理: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婚姻收养),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由特定人亲为的(特定的技术转让)23、代理的分

6、类:依代理权产生原因分委托代理(最广泛)、法定代理(无或限制行为能力而设)、指定代理(法院或有权机关指定、无利害关系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权产生:委托授权书取得、依法律规定取得、依指法院或制定机关指定代理书取得24、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5、无权代理特征:有表面特征、无实际代理权、与第三人所为的不是违法行为,表现为三种: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权终止后代理,属于效力待定行为。26、表见代理具备要件: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民事行为成立、客观上使人相信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表见代理法律效力等同于有权代理:27、委托代理的终

7、止:代理期满或任务完成、取消或辞去代理、一方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以下代理仍有效: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继承人均承认、代理权约定为完成事项、被代理人死前即开始为了继承人利益而继续实行的28、法定或指定代理终止: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消失、一方死亡、代理人丧失能力。29、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区别:法律后果不同(前只影响胜诉权,后影响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实体权利);期间不同:前可延长、中断或中止,后不可。依据不同:前为受侵害后的起诉期,后为行使权力期;使用条件不同,前者当事人不主张法院不用,后者无论是否主张法院都

8、依法沿用。起算时间不同,前者从权力之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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