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

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

ID:42331382

大小:10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12

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_第1页
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_第2页
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_第3页
资源描述:

《方岗乡廉政食堂建设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方发〔2011〕80号关于印发方岗乡机关“廉政食堂”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乡直各部门、各行政村,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入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职工餐饮管理,规范公务活动餐饮接待工作,为干部职工营造一个良好就餐环境,推进接待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2011年11月24日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机关干部职工餐饮管理制度1、管理机构:由乡人大主席刘思源同志分管“廉政食堂”及公务接待工作,党委委员王德才、副科级组织观察员刘小伟同志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2、管理细则:-3-(1)报伙管理:机关干部一律实行刷卡制,凭卡就餐,使用白条

2、和现金的不得上伙和就餐。(2)定价标准:由炊事员提前一周公示每周的早中晚三餐样式、标准、价格。(3)就餐时间:夏秋季:早7点-8点,中午12点,下午6点;春冬季早7点30分,下午4点。如有变化,按通知执行。(4)餐厅卫生和食品由伙管员负责采购,保证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由方岗乡“廉政食堂”管理委员会不定期进行督察检查,实行民主监督,全体机关干部都可进行监督检查。二、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定点就餐。上级单位和村级公务就餐点设在乡廉政食堂,实行定点接待。(2)凡上级公务人员和村公务人员需要就餐的,由接待单位到方岗乡廉政食堂管理委员会填写公务接待卡并登记,经分管领导和纪委

3、书记批准,党委书记或乡长审批后,由管委会定点定餐,凭接待卡上伙。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来人,必须在三日内到管委会补办派餐单并登记。(3)任何未经党委书记、乡长其中一人批准、没有领取公务接待卡或没在进行登记的就餐费用一律由接待单位或个人自理。(4)就餐标准按照许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食堂”-3-管理的通知标准执行,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2-3人。(5)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6)严格执行接待情况月公开月报告制度,每月接待情况于次月5日前由廉政食堂管理委员会统计上报主要领导和乡纪委各一份,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7)公务活动餐饮接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陪餐人员要

4、做到热情大方、服务周到。特此通知中共方岗乡委员会方岗乡人民政府2011年11月25日.-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