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

ID:42310287

大小:23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9-12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_第1页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_第2页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_第3页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_第4页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_第5页
资源描述: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4章 合同法律制度0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四)第三单元合同的担保【考点2】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P77)【例题·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3年)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

2、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答案】C2.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仍然有效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考点3】保证(P78)1.保证合同(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2)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

3、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012年单选题)(5)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2014年案例分析题)2.保证人(1)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担任保证人。(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005年案例分析题)(3)企业法人的

4、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4)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解释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

5、-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解释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6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4.保证责任(1)保证担保的范围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

6、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2)债权人转让债权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相关链接】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债务人转让债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相关链

7、接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相关链接2】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时,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4)主合同的变更(2012年单选题)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不能解除:①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

8、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②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③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