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239781
大小:26.0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10
《公司员工社保缴纳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公司员工社保缴纳管理办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第一条:目的为了引导、鼓励员工积极进行社保缴纳,明确社保缴纳对自身的益处,同时为了规范、完善公司社保管理工作,特制定该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子(分)公司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四条:职责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1)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分)公司实施公司制订的社保
2、管理制度。(2)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公司批准。(3)办理公司、子(分)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4)办理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2、子(分)公司办公室是子(分)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1)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2)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3、公司和子(分)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1)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
3、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2)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3)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4)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
4、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为签订劳动合同日,试用期内的社保费可以补交,因试用期间中断社保而发生的滞纳金,由公司承担,但试用期满未能转正或试用期内离职的,公司不承担社保费,未设置试用期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缴交保费。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为规范公司
5、经营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2016年起公司本部人员在原缴纳“三险”的基础上,增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即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子(分)公司继续执行以前年度的“五险”政策。参保人员的保费基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当地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子(分)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
6、支付部份。公司只负担本公司员工的社保费(企业承担部份)。第十条:员工异动社保关系的转移与保费的缴交、核算:1、公司、子(分)公司员工发生在本公司成员企业间的异动,其社保关系随同工资关系一同转移,保费由调入公司承担。确实因其社保关系在当地又不便转移至外地的,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代办保费缴交。2、因员工异动,发生个人社保的月缴费工资增减,公司参保员工人数增减,参保项目发生增减,有关公司社保主管部门责任人应根据社保异动内容及时准确的选择填制当地政府社保机构规定的表单(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花名册(一)》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7、转移表(二)》等),报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和社保费增减事项。3、员工工作单位在本公司成员企业间异动,调出单位未及时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的,调出单位不得为其停保,保费可以继续由调出单位承担。第十一条:社保费支付审批审核流程1、新员工(含公司内部异动调入员工)参保或续保保费支付,根据地方社保管理机构保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来不及并入公司月度保费托收,需单独支付的,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用款申请单》,经用款审批流程后支付。2、公司全体参保员工月度社保费的支付采用银行托收办法。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从地方社保管
8、理机构获取已托收月度《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与银行托收凭证核对。审核无误后编制《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连同《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交财务部办理成本核算和代缴代扣往来核算。第十二条:附则1、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