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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摘要]文章对国际、国内海洋执法体制进行了概述,对各涉海行政管理部门、海洋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海洋执法程序、执法水平问题作了理论与实践上的分析,提出行业管理部门与执法队伍是两个问题,耍统筹对待。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行业、专业分散管理是正常之举,但要走向综介管理。海洋执法队伍分散执法冇诸多弊病,走向统一执法是大势所趋,盂要逐步进行。同时还对组织机构改革、人员培养、全民思想动员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海洋执法体制;海洋执法主体;主权、救助;综合[作者简介]阎铁毅,大连海事大学
2、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吴煦,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辽宁大连116026[中图分类号]DF9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12)10-0204-06一、海洋执法体制概述本文所探讨的海洋执法休制是主耍指海洋执法队伍的体制,有别于涉海行业管理部门的海洋管理体制,二者冇结合,但仍然是两个问题。(一)海洋执法队伍我国当前主要形成了以海洋管理部门、渔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公安边防、海关、国土资源部门、矿产部门、文物部门、旅游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石化、石油企业等为
3、主,分散型、行业型的海洋管理体制。分散型行业管理是各国必须运用的行业、专业管理方式,产生问题也只能通过加强综合协调來解决,美H韩等很多国家成立综合或者统一的执法队伍(当然也有少量、近海的任务由其他主休來完成),高效率低成本处理现场,靠岸后再分散由各个归口单位进行实质上的处理,至于这支统一的执法队伍是公务员、警察抑或军人的身份,是隶属某个行业性的部委、警察系统抑或军队,并不是主耍问题。我国冃前是多支队伍进行现场执法,口前主要有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公安部直接领导)、中国海事(交通运输部领导)、中国海监(
4、国土资源部领导)、中国渔政(农业部领导)、海关缉私警察(海关总署直接领导)5支执法队伍,此外,部分陆地上公安机关的职权也向沿海海域延伸,例如大津市地方海洋警察、大连市地方海洋警察、青岛市地方海洋警察、江苏省地方海洋警察、上海市地方海洋警察等。(二)海洋专业救助队伍交通运输部救助局(北海救助局、东海救助局、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救助E行队(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交通运输部打捞局(朋台打捞局、上海打捞局、广州打捞局)的主要情况为:小国救捞专
5、业救助队伍始建于1951年8月24日,2003年完成了休制改革,组建3个救助局、3个打捞局和4个救助飞行队,在沿海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救捞网络,造就了“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白己”的奉献精神,形成了救助队伍、打捞队伍、飞行队伍三位一体的队伍建制;承担了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三位一体的岗位职责;具备了空中立体救助、水面快速反应、水下潜水打捞三位一•体的综合功能。中国救捞三个“三位一体”的特色,使其具备了应对和处置各类海洋重人突发事件的能力。2012年8月底,救捞系统的专业救捞力量成
6、功救援了61,505名海洋遇险人员,其中包括9,520名外籍人员。成功救助了4,205艘遇险船舶,其中827艘外籍船舶;成功打捞了1,703艘沉船,其中94艘外籍沉船;仅口2002年以来,获救财产价值就达855亿元人民币。救捞系统现有员工近万人,其屮专业技术人员、潜水员和船员占800/0以上;拥有205艘船舶,其中专业救助船80艘,打捞船125艘;拥有20架救助航空器。(三)海洋执法的法定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领海的主权和毗连区的管制权,沿海国行使其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在专属经济区内
7、的牛物资源的主权权利时,可采取为确保具依照本公约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得到遵导所必要的措施,包括登临、检杳、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沿海国为勘探人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人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沿海国还拥有紧追权、登临权;述可以进行扣押、扣留、逮捕;所有这些,都在明显地授予沿海国以执法权,而无害通过权、航行口由权等规定,又对沿海国执法权进行限制。此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8条规定“救助的义务”,“2.每个沿海国应促进有关海洋和上空安全的足敷应用和有效的搜寻和救助服务的建立、经营和维持,并应在悄况需要时
8、为此目的通过相互的区域性安排少邻国合作。”《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笫5章第7条给出了对政府采取搜救行动的基木要求:“各缔约国政府承担义务,确保为其负责区域内的遇险通信和相互协调并为营救其海岸附近的海上遇险者作出必要的安排。这些安排,考虑到海上交通的密度和航行障碍物的密度,应包括视为实际可行和必要的搜救设施的建立、运转和维护,并应尽可能提供足够的寻找和营救遇险人员的设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9年国际海上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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