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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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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保险论文范文:试谈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存的理赔理由word版下载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存的理赔理由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存的理赔理由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被保险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内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保险人均负责赔偿。责任保险使用补偿原则,保险人赔款后依法享有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根据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2损失补偿原则作为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
2、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摘要]本文通过阐述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的概念,剖析保险基本原理,对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存时的理赔理由进行研究,提出受害人可以兼得责任方的赔偿和人身保险的保险金,但人身保险合同有明确告知采用“补偿原则”的要另行计算。文中最后关注针对该情况下理赔办法和保险方案的具体操作。[关键词]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理赔[]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7-0168-02在我国的保险理赔实务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一个涉及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受害人买了人身保险,而责任方也买了责任保险。受害人是
3、否既可以向责任方索取赔偿,也可以享受人身保险的保障呢?保险人是否需对这一意外事故既给付责任方责任保险赔款,也给付受害人人身保险赔款呢?是否存在受害人重复受益、保险人重复赔偿呢?这类理由引发了大量的保险合同纠纷。对该情形案件的赔付方案,牵涉到对保险基本原则的把握,关系到保险业相关险种的健康发展。事实上,受害人在意外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或保险金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及相关费用,另一部分是残疾金或死亡金。本文通过对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的概念进行阐述,对保险基本原理进行剖析,提出这样的观点:对残疾金或死亡金,受害人可以
4、兼得责任方的赔偿和保险人的给付;对医疗及相关费用,依据保险合同是否明确不赔的责任,受害人或者可以同时取得责任方和保险人的赔偿。最后针对这一观点,指出责任保险与人身保险并存时理赔的具体办法和保险时的注意事项。1责任保险与人身保险(1)责任保险。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对责任保险作了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笫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责任保险中,当被保相关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责任保险的特征主要有:①责任保险以法制为基础;②责任保险以民事赔偿责任为
5、标的;③责任保险事关第三者利益。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等后果及其他损害的,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理由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6、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增加牛•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关于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采取差额说与定型化说相结合的原则。“差额说”就是以受害人发生损害前后费用增加或者财产减少的差额作为赔偿依据的学说。“定型化说”则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差额,而是从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学说。该解释对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说,
7、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说。所谓具体损失就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因此,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责任方对医疗费、伤残金等项冃进行赔偿,而责任方可以根据责任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对应负的赔偿责任进行承担。而且,根据《保险法》笫六十五条规定,如果责任方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责任方怠于向保险人请求的赔偿,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1)人身保险。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8、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其中,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人对因健康导致的损失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意外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考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2006年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人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理由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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