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

ID:42001097

大小:43.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9-06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_第1页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_第2页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_第3页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_第4页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法修改相关内容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民事诉讼法修改主要内容解读-根据2012年8月31修改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一、修改的范围(一)创设新的诉讼制度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先行调解制度、小额诉讼制度、调解协议确认制度、担保物权实现制度、检察建议制度、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等。(二)修改的内容广涉及民事诉讼法各个部分,从总则到基本制度,包括所有具体程序。二、增加公益诉讼制度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点解决了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

2、格问题,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原告资格。不足之处:1.有权利提起诉讼的主体仍然不明,有待于其他法律(如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和完善。2.有起诉资格的主体未履行义务时如何救济。三、设立小额诉讼制度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程序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列。标的不限于金钱。不宜适用于涉及离婚、收养等人身性质的案件。四、

3、对行为保全作出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行为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涉及两个:一是行为保全适用于何种类型的请求权;二是行为保全适用于何种原因情形。五、再审法院和再审中止执行有变化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

4、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六、证人出庭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一是

5、满足证人正常生活状态和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所必须为限;二是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时,所需垫付的费用应当缴付给法院,由法院支付给证人,当事人不能向证人直接支付;三是证人不能向当事人请求支付出庭作证的费用,费用未及时支付的,证人应当基于其公法上的请求权向法院提出请求。七、增加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并存的“双层”专家证据制度。应注意的是:1.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有关费用和报酬由

6、聘请、委托的当事人负担,不作为诉讼费用分担;2.由法院决定是否应当到庭;3.不是证人,位置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一致;4.法院对专门知识的人不作资格审查;5.其在法庭上的权限是可以代表当事人“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八、增加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

7、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主要是侵害案外人物权和债权。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04条(新修改后的第227条)的缺陷。不是再审程序,与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适用的主体不同。立案审查不能简单地适用新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法律明确规定予以特别保护的债权,可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是法律规定享有法定优先权的债权,主要有《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海商法》第21条、22条规定的船舶优先权。二是法律明确

8、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主要有《合同法》第75条规定的债权人的撤销权,《企业破产法》第31条、32条规定破产债权撤销权。本条规定与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适用问题。九、增加打击民事诉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