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讲解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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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在法律中,案例分析是指分析案件中当事人Z间的悄况,看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哪种情形,即分析当事人的情况受国家何种法律、何条法律规范(动词、即处理的意思)。共同的问题:1、语言表述随意、不懂法律语言的特殊性;2、根本不知如何处理,对法条根本不了解3、对所学法条随便适用。比如不是代理关系,说是代理关系等。问题的解决:1、案例分析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对案件当事人行为的定性,权利义务的定性都应当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这跟写小说或者主观臆断是根木区别的。2、对法条的了解,仅仅是看书或者听课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教材仅仅是对部分法条的解释,另一方面,教

2、材也没有把所解释的法条列出来,所以学习过程中不会冇法条内容冇感性的、全而的认识。即,即使了解了一个法条的规定,但在处理案件中还是会心中没有底。看了法条后就不会这样。另外,老师讲课往往无法囿于教材,所以在牵涉到其他法条而又不得不讲到其他法条的情况下,如果学生不看法条,对法条没有感性认识的话,会觉得法律是个广袤无边的东西,根本无法学习,课自然就听不懂,也不想听。于是就会畏难,于是就会无心学习。要克服上述困难,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研究所学法律的具体法条。这是学习法律的基础。3、对所学法条随便适用,是不懂得法律规定的严谨性,当事人行为的定性,权利与义务的界定

3、,都应当严格地以法律规定为基础,而不是主观随意决定。比如案例二中所示案情有“乙受甲的委托保管高档文曲星,按双方约定乙可使用。”显然,木案屮,甲乙之间的关系是因保管合同而形成的保管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适用《合同法》中保管合同、《民法通则》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來处理。其中,民法通则中的规定是用来界定双方行为是否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即用来界定双方当事人的保管协议是否对双方冇约束力的。而合同法中的规定是用来界定双方应当如何履行彼此的义务及如不履行义务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的。民法通则对代理行为的规定是: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4、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们上课也讲过,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从事民事行为的制度。故依法律规定,代理应当是代理人接受代理人的委托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本案屮,甲乙双方不是这种情况。有同学界定乙丙之间的发生的买卖是无权代理,那也不对,如果乙将标的物卖与丙方用的是甲的名义,才构成无权代理。才适用无权代理制度来处理甲乙丙之间的关系。作业所涉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屮华人民

5、共和国物权法》、《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分析屮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文物保护法》。案例一甲、乙、丙于2007年8月8日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名画。约定由甲保管。同年10月,甲遇丁,丁愿购此画。甲即将画作价4.5万元卖给丁。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即分别给乙、丙各1.5力元。丁购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画以5万元卖给戊。两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将画交付戊,但因丁

6、欲参与个人收藏品展,故与戊约定,若该画交付后半年内该收藏品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戊。依此约定,丁将画交付戊,戊亦先期支付价款4万元。戊友已亦爱该画。2008年3月,已以6万元价格自戊处买此画。已嫌该画装裱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庚装裱店装裱。因己未按期付炭装裱店费用,该画被庚装裱店留置。庚装裱店通知已应在30日内付其付费用,但已仍未能按期支付。庚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扌II除费用,将差额被偿给已。已不同意庚装裱店这一做法。又,丁于2007年12月与戊签订合同,因经营借款需耍又于2008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辛,辛以前即知丁有该画,后辛在庚装裱店见

7、此画,方知丁在抵押该画之前已将该其卖给戊。戊于2000年4月死亡,其财产已由其妻壬与其子癸继承。辛找丁评理,丁找已,要求已返还该画或支付戊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现问:(1)本案主要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甲乙内之间因为共同出资买画而形成的共有关系;甲与丁之间形成的买卖关系;丁与戊的买卖关系;戊与已的买卖关系;已与庚装裱丿占间的加工承揽行为而形成的加工承揽关系和及庚的留置行为而发生的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丁与辛间的因为抵押行为抵押关系、借款关系;戊死亡之后的财产继承关系,丁与壬、癸的价款清偿关系。⑵甲是否有权出卖该画?甲与丁Z间的

8、买卖行为是否有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冇或者共同共冇,或者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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