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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4
《铜山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铜山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征求意见稿)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一)实行政府职责清单化管理。1、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现象。(区监察局,区各委办局)2、在完成政府职权"五项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清单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区编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各委办局)(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3、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做好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级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明确以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和审批平台为中心的改革工
2、作任务。(区编办、区发改委、区法制办)4、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形成"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公章管审批"的大部门综合管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区编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体局、区科技局)5、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实现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公交资源交易多项功能于一体,形成统一标准的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各委办局)(三)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进一步依法取消与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创
3、业等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区编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7、进一步梳理细化审批流程,加强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着力解决中介服务"搭车"收费问题,合理确定相关收费节点,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区编办、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创新事中事后监督方式。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对现有行政许可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区编办、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9、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机构、财务、资产、职能^五分开〃,积极培育、规范发展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同行政机关全面脱钩。(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商务局)10、加大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力度,明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推进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区民政局、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11、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录、操作办法和监督评价机制,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各委办局)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登记管
5、理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各委办局)12、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13.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4、认真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必须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区法制
6、办,区各委办局、区各镇、街道)15、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彳亍’五个统一",即:统一合法性审查、统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统一编号登记、统一公开发布、统一及时清理。(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区各镇、街道)16、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区法制办)17、健全工作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区各镇、街道)三、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1&进一步明确重行政决策范围,制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操作规
7、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19、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20、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区政协意见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区各委办局)2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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