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法制宣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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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宁学院大学新生法制宣传讲座主讲:陈新贵律师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一失足成千古恨”案例:“马加爵事件”“清华大学泼熊事件”一、大学生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是一种最常见的并为人民群众、师生最为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案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是最多的,大约占60%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2、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市“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贫困山区县如通山为一千元),“数额巨大”起点二万元(贫困山区县一万元)的:“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十万元(贫困山区县六万元)。(一)高校盗窃案件的特点1、时间上的选择性--作案必然选择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2、目标上的准确性--高校中内盗案件比较多;3、技术上的智能性--高

3、校中盗窃案件一般以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大学生;4、作案上的连续性--"首战告捷"以后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二)高校盗窃案件的行窃方式1.顺手牵羊2.乘虚而入3.窗外钓鱼4.翻窗入室5.撬门扭锁(三)防盗的基本方法防盗的基本方法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种①最后离开教室或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②不要留宿外来人员。③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④同学们应积极参加教室和宿舍等部位的安全值班,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⑤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四)

4、几种特殊易盗物品的防盗措施①现金--存入银行;不要选用自己的出生日期做密码;不要与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放在一起;丢失后立即挂失。②各类有价证卡③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等较长时间不用的应该带回家中或托给可靠的人代为保管;暂不使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或箱(柜)子里;门锁钥匙不要随便乱放或丢失;做上一些特殊记号。(五)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办法①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同时封锁和保护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②发现嫌疑人,应立即组织同学进行堵截,力争捉拿。③配合调查,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况不报学

5、校,有责任为提供情况的同学保密。④如果发现存折被窃,应当尽快到银行挂失。案例:红牛盗窃案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受害者往往会上当。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

6、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诈骗数额在二千元上为立案标准。“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一)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①假冒身份,流窜作案②投其所好,引诱上钩③真实身份,虚假合同④借贷为名,骗钱为实⑤以次充好,恶意行骗⑥招聘为名,设置骗局⑦骗取信任,寻机作案(二)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①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②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③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④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三)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

7、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的鉴别一般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均为传销: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

8、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咸宁马桥传销案)打架斗殴与擂肥(一)寻衅滋事罪(潜山商业街斗殴致死案)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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