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原理与实务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

ID:41878814

大小:415.56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9-04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_第1页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_第2页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_第3页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_第4页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旅游法原理与实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案例分析旅游法原理与实务一、案例原告:上海某厂被告:某旅行社某旅游服务部1987年9月23日,原告手持“秋季旅游节目介绍单”到被告处洽谈组织本厂部分职工家属去绍兴旅游事宜。当日,原被告双方约定:1987年10月2日,原告包两辆大客车,按节目单规定去绍兴旅游,当场付给被告旅游费人民币3160元;被告负责提供两辆大客车,按节目单规定安排旅游活动。被告当场收款并开具发票。10月2日6时20分,原告组织79名职工和家属愉快地踏上去绍兴的旅游征途,到达绍兴后,因被告仅用一辆客车套游,同时旅游点不符原告所想,引起原告不满。次日,被告借车未成,未能按约旅游,产生纠纷,原告于1987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

2、出诉讼。(一)、双方意见1、原告诉称:原告依据被告提供的旅游节目单选择旅游点,组织本厂79名职工家属前往绍兴五泄旅游,节目单上也只介绍绍兴五泄二日游的几个旅游点,并没有绍兴二日游的单独节目。被告擅自减少旅游点,并用一辆客车套游,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退还部分旅游费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具体诉讼请求有三条:(1)判令被告退还非法索取小费人民币85.8元,未履行的包车费人民币585.8元,减少旅游点费用人民币1896元,合计人民币2567.6元。(2)判令被告酌情赔偿原告一天经济损失人民币7679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被告辩称:原告所购买的绍兴火车二日游,是原告自行设计旅游

3、线路,不是我部节目单上列明的旅游线路。1987年9月23日,我部经办人刘彩莲曾经将写有绍兴二日日程游程安排及绍兴游览点的纸条给原告过目,原告当即表示满意。原告当时从未提及五泄。因此,旅程并未违背约定,也不存在减少旅游点。旅游中应使用两辆客车,而实际上只用了一辆客车,这是事实,愿意补偿原告部分经济损失,据此,被告提出4条意见:(1)我部拒绝接受原告提出的3条诉讼要求。(2)为恢复我部继续经营旅游服务的信誉,原告必须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3)我部愿意承担套游责任补偿原告部分经济损失(4)本案诉讼费应由原告承担。(二)处理情况法院审判人员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

4、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之规定,经调解,原、被告达成如下两条协议:1、被告补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00元。2、诉讼费人民币120.75元,原告承担人民币60.37元,被告承担人民币60.38元。以上协议,在本调解书下达前已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未提出上诉。二、评析意见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争执激烈,情绪严重对立。需要总结的是:第一,确认该旅游约定合法有效,为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了前提。第二,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当事人的责任,为协商解决纠纷找到了关键。第三,坚持从实际出发,互谅互让,为协商解决纠纷打下基础。经调解,原、被告双方均作了最大让步,双方达成了协议。绍兴旅游纠纷得到了圆

5、满解决。旅游投诉现状据悉,经国家旅游局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旅游部门受理投诉案件7022件,57.12%的投诉针对旅行社,主要是由于旅游合同使用文字模糊、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起的投诉。饭店、购物、景点等方面的投诉,大多也是由于游客与旅行社沟通不好,游客才向其他部门投诉的。沟通模糊的原因从旅游者的角度看,他很容易按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其行为,而且,什么样的旅游行为才能使其获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必要满足实现其旅游目的,这很难用固定的标准进行衡量;从旅游业者的角度来看,旅行业者往往对其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过多的宣传,造成现实旅游与旅游者所期待的合同中所规定的旅游之间的误差,造成了旅游行为的极大不

6、确定性。如何避免如果游客和旅行社之间有一个在权利义务、赔偿机制方面都明确的合同,会避免很多麻烦。旅游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006年春节前夕,国家旅游局透露其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起草的旅游合同统一文本,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旅行社和旅游者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同时,必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的权利1、进行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和组织旅游招徕活动的权利。2、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服务项目。3、向被提供服务的旅游者收取合理的服务费4、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5、向因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参加旅游活动的

7、旅游者收取违约金,有权向因旅游者自身行为造成旅行社损失的旅游者提出索赔要求。旅行社的义务1.旅行社的先契约义务。2.旅行社有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合同中已承诺的旅游服务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履行义务3.旅行社应依照合同约定标准向旅游者提供服务4.旅行社应准许第三人参加或顶替旅游。5、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旅游者的权利1、变更权:旅游者可以变更旅游合同,由第三人代为参加旅游,要受到一定的限制。2、解除权第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