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审计案例研究》案例之1如何审查财政财务收支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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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审计案例研究》案例之1如何审查财政财务收支中的问题:案例(28)一、情况介绍根据J审财通(2002)78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江苏省组成审计纽于2002年4刀1LI至15U,对JN市地方税务局及所辖9个分局、1个征收屮心、1个培训中心和DY县地方税务局及所辖11个分局(所)200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主要内容是:局机关及所属分局经费收支、税务周转金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情况。在JN市和DY县地税局的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实就已顺利结束。JN市地方税务局下辖1个县局、9个分局、1个征收中心和1个培训中心,2001年末正式职工510人(其中:DY

2、县局110人)。财务管理体制是:局计财科对局机关及各分局实行以拨作支,各分局作为会计独立核算单位。JN市地税局提供的市区汇总的会计报表反映,2001年度,经费來源合计为3236万元,支出合计2961万元,当年结余为27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83万元。2001年末,市地税局管理的税务周转基金839.27万元,利息及占用费收入余额35万元,业务费用收入(部分为利息及占用费收入的50%转入)年末余额26万元,其中占用形式为:借出周转金年末余额634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借出),以前年度暂付DY县地税局102万元,银行存款129万元。从人均经费来源数看,2001年度,JN

3、市地方税务局经费来源合计3236万元,按拨入部门统计,省地税局拨1922.5万元(正常经费1522.5万元、专项经费400万元),市财政拨628.31万元,各区财政拨有关分局435.1万元,市财政局等部门拨45万元,税务各项提退185.0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等)20万元,按年末正式职工370人计算,年人均8・75万元,扣除省地税局拨基建款及专项设备款287.35万元,经费来源合计2948.65万元,人均数为7.97万元。从有关部门拨给市地税局经费合计数占地税局组织征收入库的各项收入的比垂看,2001年度有关部门拨给JN市地方税务局经费合计3216万元,与JN

4、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入库各项收入58472.73万元相比,比重为5.5%o二、审计过程依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省审计厅组成的审计组一行10人于2002年4月1FI进驻被市计单位,分成6个审计小组,分别对其税收征管、预算收入、经费收入、费用支出、发票管理以及财务管理进行了审查。并延伸审计了DY县地税局,对垂点事项进行审计延伸调杳。通过审计认为,JN市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分局在经费收支、税务周转金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方面,基本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税收法规,总体看是好的,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一)JN市地方税务局2001年度财务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1.应缴耒缴预算

5、收入106.62元。(1)应缴未缴发票检查款和罚没收入50.23万元。2001年市地税局计财科发票检杏款48.16万元,年末转为暂存;朝阳分局罚没收入年末余额2.07万元,没有及时缴库。(2)应缴未缴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56.39万元,经查有关分局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入年未有余额,没有及时缴库,其中,征收中心5.19万元,征管科42.26万元,集贸分局4.38万元,胜利分局4.56万元。2.转移、截留、坐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6.5万元。(1)转移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5.28万元,稽查分局将应缴预算收入转入会计师事务所朝阳办事处28.58万元,转胜利区财

6、政10.2万元;朝阳分局将税收罚没6・5万元转至会计师事务所朝阳办事处。与预算法规有关规定不符,市地税局应责成稽査和朝阳分局予以追回,并按规定将预算收入缴库。(2)截留坐支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入21.22万元。一是将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作为经费转作“其他收入”3.65万元(征收屮心0.55万元,未庄分局3.1万元);二是市地税局证管科从工本费收入中列支32.6万元o3.经费收入来源不合规42.()5万元。(1)将发票差价款作其他收入0・8万元。2001年度大通分局征收中心将发票差价款0.8万元转为其他收入,作为经费來源。(2)将税务事务所代理费返还4

7、1.25万元作经费收入。2001年度宜属局及分局从税务师事务所收代理费返还41.25万元,作其他收入,其小:直属局10.37万元,征收中心2.19万元,集贸分局0.83万元,胜利分局2.92万元,大通分局27.11万元,朝阳分局2.17万元。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执法单位,不应与企业有代理业务关系,更不应获取报酬。4.未按规定履行代扌II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义务。2001年度,市地税局人员经费支出(不含临时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协税员工资和医疗费)共计551.62万元,按2001年末正式职工人数370人计算,人均每月1・49万元,应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从审计情况

8、看,仅办公室及个别分局对按月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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