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商法》期末复习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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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商法》期末复习资料(5):商法(160)六、论述题:1、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答: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冇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法规的约束,是否有权从事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交易行为,其行为是否受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这些问题的确定都取决于其商人资格的有无。2、在我国収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答:一般说来,取得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第一,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履行工商登记。3、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答:(1)个体工商和个人独资企业;

2、(2)合伙企业;(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4)联营企业;(5)外商投资金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4、举例说明什么是营业商行为?“营业”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附属商行为?答:营业商行为是以营利为冃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例如:动产或不动产出租,加工承揽,运输,工程承包,寄托,居间或骗子,电信服务,旅游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等。“营业”须具备三个条件:(1)是运用有组织的财产(营业财产)。(2)是以营利为目的。(3)是行为的持续性。附属商行为:是指为了从事某种营业而附带进行的行为。5、根据《商法》

3、教材,试述公司的种类。答:(1)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由国家授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4)无限责任公司。是指两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5)两合公司。指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前者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负有限责任的公

4、司。6、试述隐名合伙及其特点?答: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岀资,而分享其营业所得收益及分担其营业所受损失的契约。隐名合伙的特点是:(1)隐名合伙无独立的合伙财产,隐名合伙人的出资归入营业人的营业财产。(2)隐名合伙人只分享营业利润和分担营业损失,并不参加营业。基于这一特点,第一,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金钱或实物为限,而不得以劳务或信用为岀资;第二,隐名合伙人无权代表营业单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第三,隐名合伙人的财产责任以其出资为限;笫四,隐名合伙人除了为维护利益而行使监督权外,无权干涉营业单位的内部事务。7、试述

5、破产案件的管辖?答:(-)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法》第5条规定,金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所在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耍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民事诉讼法》没冇对破产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二)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意见》第2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金业的破产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中级人

6、民法院管辖。(3)个别案件的级别管辖,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即,笫一,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审理的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第二,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市理。8、试述票据法律关系之票据关系的概念和种类?答: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票据关系赖以发生的票据行为,可将票据关系分为下列不同种类:(1)票据的发行关系。(2)票据的背书转让关系。(3)票据的承兑、付款关系。(4)票据的参加、保证关系等。9、试述证券法的基本

7、原则?答: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证券法所特有的,反映证券市场客观发展规律,广泛适用于调整各种证券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证券法的基木原则主要包括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是实现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是证券法的精髄所在。公开原则的核心是信息披露。(2)公平原则。证券法上的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活动中,任何合法的投资者都具有平等的权利,所有的证券投资者都应基于平等的地位和机会参与证券活动,其合法权益均应得到公平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享有特权。(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实现公开、公平原则的保障,与公平原则不同之处在

8、于:公正原则主要是强调对证券市场的立法者、司法者和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它要求证券监管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有公开、公平的基础上,依法履行职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切被监管对彖给予公正待遇,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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