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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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引言1一、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概述1(-)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1(-)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困境2二、多视角下的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3(-)以举证主体为视角3(-)从诉讼标的角度进行举证责任配置7三、完善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意见建议8(-)遵循合理分配原则8(二)赋予法院独立的调查取证权9(三)合理引用相关法律制度9四、结语10参考文献11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探析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民众对公共利益的重视程度也越來越高。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证据制度中

2、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关系到当事人权益保护、公共利益得到维护和诉讼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因此,对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进行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过程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因果关系引言伴随着团体主义的不断盛行,个人主义的个人权利本位的地位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尤其进入21世纪Z后,团体主义的社会权利木位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实现了“只有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才能有自C的利益”的转变发展。这种社会转化,不仅需要国家从法律层面消除绝对个人主义情

3、况下的自由权利的弊端,还需要国家能够担负起关心和维护社会公众福利的责任,同时还耍赋予人民向国家请求保护其各种社会权益的权利。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证据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关系到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和诉讼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了能够有效保证公益诉讼的公平、公止,其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承担了较大的压力。而如何通过完善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从制度设计上更好地顺从当代社会对公共利益保护的需求,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有着较大的研究意义和现实意义。一、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概述(-)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当前,根据

4、世界各国及我国实际情况中对举证责任的规定可以看出,举证责任是当原被告等当事人之间发生有争议的事实情况之后,由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当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由提供证据的一方承扌n败诉责任,即后杲责任。由此可见,举证责任在所有的诉讼案件中都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关乎到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和诉讼程序正义公平的实现,其运用的是否得当将直接决定该案件的成败。法院审判活动是一种实现法律价值的过程,重在杳明案件真相事实。根据上述我们对举证责任的分析,可以看出举证责任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状态,并

5、不是固定不变由一方承担举证的所有责任,是一种跟随者当事人主张的不同,而在当事人之间不断变换的举证责任转移的现象。当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已经能够充分的证明事实真相,能够促使法庭做出判决,则举证责任就会根据对方是否提出新的主张而进行转移,否则将会法庭就会根据相应的证据做出诉讼终止判决。曲此口J见,举证责任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法律的止义,维护原被告当事人Z间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当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有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举证责任,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简单的排除原告的举证责任和其他相关证明对

6、象的举证责任。因此,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并不是静止的屈于某一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伴随着诉讼程序的发展,随着抗辩双方对事实认定的主张,而不断变化的。(二)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困境为了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我国关于行政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存在的相关问题。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简单直观的介绍一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案例一:郝劲松用餐发票案根据郝劲松的描述,他在出差途中在不同车次的火车上多次购买饮料和用餐,但是并没冇收到过任何发票,因此他认为他在此方面的差旅费就一直不能得到全部报销。鉴于此,郝

7、劲松认为:全国的客运列车都没有发票,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全国各铁路客运单位有重人偷税漏税嫌疑,并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使他的财产受到了侵犯。因此,郝劲松于2004年以在火车上用餐消费索要发票未果为由,将北京铁路局告上了法院。同年11月28口,一审法院以郝劲松并不能证明自C索要过发票为由,判决原告败诉。随后,二审法院以同样的理曲,维持原判。案例二:紫金山顶建观景台案2001年南京市中山陵管理局在中山陵风景区内紫金山动工兴建“南京紫金山观景台”,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施建辉、顾大

8、松两位教师依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的规划原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认为观景台建设过程中使用的钢筋水泥建筑破坏了南京市民观看紫金山的自然景观,同时也是影响到入园游客的游兴,破坏了自然景观给他们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该案在诉讼过程中,作为起诉的两位教师要承担着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举证责任,无疑这也是影响该案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上述案例,可以清晰的看出,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中在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往往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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