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总结—宪法整理第十五讲甘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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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司法的特殊性司法和其它机构的区别:立法和行政是政治性质的机构,司法是法律性质的机构。立法体现民意,行政应该中立,但首长对人民负责,人民保持对立法和行政的控制。法院的特殊地位:政府行为的自我评判者,没有替代办法,不可能在政府之外设定评判者,否则走向无政府主义,但必须保证法院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法官的特殊职责:宪政国家必须明确由谁行使什么性质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否则将导致制度失序。法官的首要忠诚是法律,而不是人民;如果人民不满意,应改变法律,法官不能超越权限法官的使命是体现而非创造宪法和法律

2、的价值选择,后者应该由代表氏意的机关做出。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理性人模式一一保证法官依法判案,不受法律之外因素的影响,包括金钱、人情、社会压力等。具体制度一一任期、待遇和经费保障,包括终身制或一届制、经济和社会地位保障、回避制度、禁止单方接触等,法官人格平等二、司法的结构内部结构:1、每一个法院内部应管理最小化,充分保证法官的个人独立。2、基层法院一般采用独任制,法官直接对判决负责;上诉法院一般采用合议制,少数服从多数,院长也只有一票3、一般釆用对抗制,但法国民法院和行政法院采用“三角诉讼”,代表

3、公共利益的“政府委员”。横向结构:1、司法管辖权划分。a普通法系:一般管辖权;b大陆法系:根据纠纷性质,分为专门管辖权;c中国更多借用大陆法系,分为民、刑、行政,更专业化,但容易造成管辖冲突;d法国的管辖冲突审判厅界定公私法。2、每一个法院系统内部:a上级一般高于下级,但未必有先例效力;b—般二审终审,最高法院未必审查所有案件。纵向结构:1、联邦制国家:美国根据政府权限划分管辖权,平等处理释法冲突a州法院是州法的最高解释者b联邦法院是联邦宪法和法律的最高解释者,保证宪法和法律统一。最高法院的作用2

4、、欧洲联盟:共同体法院审查成员国法院提交的共同体法律问题,但成员国法院对是否提交有一定自由度。三、中国司法结构及其问题中国司法权结构:1、一府两院(法院和检察院)体制2、法院内部管理制度一一院长负责制a有限司法独立:宪法规定法院判案不受行政和社会团体干涉,但法院人事任命受制于人大。b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人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c院长由同级人大任免,审判员由其报请人大任免;发现判决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3、上级领导下级一一上级法院有权主动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对已发生效力的判决进行再

5、审。屮国司法权范围:1、法院职权在政府面前权力太小,但在人民面前权力太大。a在人民而前:各级法院随意决定自己的管辖范围。回避敏感问题,譬如拒绝受理拆迁争议。b在政府面前:行政命令法院不得受理.2、司法解释的限度:a最髙法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判案,而是负责司法解释和政策导向,作用等于立法。b司法解释的后果:法院职能分工的紊乱,面临反多数主义难题司法判决书的地位:1、判决书的质量一一衡量司法的主要标准a法院不注重裁判文书的推理、论证和书写方式,“八股”作风和形式主义严重b司法论证和推理不严密,无疑将造成法

6、律和事实的脱节,显著增加错判误判的可能性,从而削弱司法公正c司法判决不公开,给司法腐败留下空间。2、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判决书的改革与公布。a判决书必须包括解释法律并把法律条文适用到个案事实的说理过程b对外公开判决书,让法学界和社会审查其中的漏洞和缺陷,促进提髙判决质量。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中国历来重视检察机构,各级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大批准。中国检察院具有“法纪监替”、侦察监督和司法监替,负责抗诉,但本身只对人大和上级负责。检察院为何贪官多?自立、自侦、自诉的监督盲区a七种权力集一身:检

7、察院在受理自侦案件吋成为集立案、侦查、决定强制措施、起诉、不诉、撤案和抗诉等权力的特殊执法机关,职能上的高度集权b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机构自上而下都设在内部,监督部门属同级检察院的内设业务机构“侦查监督”科(处)权力监督是分权而非集权的产物,通过权力斗争控制权力和腐败中国刑事诉讼的问题:三大顽疾一一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妨碍律师履行职务,造成余祥林等多起冤假错案。1、刑讯逼供的原因:执法素质低,刑侦手段落后,破案压力大;权力不受约束,不对人民负责。2、超期羁押的原因:程序衔接不紧,拘留后不按期提请逮捕

8、、提请后不按期批捕、批捕后不按期侦结、侦结后不按期审查起诉、起诉后不按期审结;没有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四、中国司法改革(本章我认为唯一考点)司法改革的悖论:1、中国司法综合症a人数多、素质低、资源少,司法腐败严重,独立性不够,地方保护主义。b起点太低,以往重视不够;革命运动型司法理念根深蒂固,长期积重难返。c复转军人进法院,并担任领导工作。d中国司法改革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增强法院或法官的独立性,同时遏制司法腐败,而腐败的存在必然意味着司法不可能完全独立2、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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