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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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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年月曰会议地点:参加人员: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决议事项:关于本公司成立等事宜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到会情况:股东全部到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湘潭市农之源红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公司住所为:三、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组成。四、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O五、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六、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
2、执行董事长兼任)。七、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八、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九、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十、本决议一式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全体股东签字:湘潭市农之源红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湘潭市农之源红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在登记注册
3、,公司经营期限为年。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有具有约束力。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O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承办会展;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
4、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到位。股东二: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
5、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_月召开。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
6、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7、过半数通过。(3)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十条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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