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空)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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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州县乡(镇)社区(单位)申请人申请类别:□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武定县住房保障部门制 说明事项一、本申请书供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由武定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解释。二、□中选择内容,以划U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三、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隐瞒、虚报或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信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向社会通报;对以虚假材料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租赁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四、初审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签署初审意见;复审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签署意见。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岀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本申请书按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四个申请人类别: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收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六、申请程序: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T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审核材料返还申请人T申请人将经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受理进行初审、公示-初审公示结束由初审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公示(在狮山镇社区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狮山镇人民政府复审;在其余10个乡镇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在县城企业单位(指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服务业)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复审;在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受理和初审合格的提交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T复审公示结束由复审单位将签署意 见的申请材料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终审、公示。七、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卜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4.岀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八、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九、就业和收入住房证明(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书面自述现就业收入情况,由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核实出具。十、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十一、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为申请人岀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申请人类别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合同制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由该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5、其他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武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武定县税务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的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5、其它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就业收入情况提交自述文字说明;5、其它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1.《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律判决书复印件;4、城镇低保证明;5、其它证明材料。生活保障) 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及我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公共租赁住房联审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工作、收入、住房、纳税、车辆、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签字):共同申请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川请人加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类别口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退休)人员及合同制工作人员口个体工商户口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口灵罰1皿婚姻状况□3®□糠户籍所在地省市(县)派出所家庭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座机:邮政编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医疗□是(缴纳吋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川至今)□否个人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家庭月收入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共计元。锹兄攒元;辆辆,M元;有鉅勝元;帥!产元中请房恬况家庭住房状况□私有产权房屋。房屋坐落,建筑面积ni,所有权人。□在武定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1申请Z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住房□是□否拟巾请房屋情况地点申请居住人数申请方式□家庭□单身人士□合租户型□单间配套室一厅□二室一厅 共同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序号姓名与申请人关系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业婚姻状况个人年收入1234567下列事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类别所持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持证人姓名级别备注革命烈士家庭荣立一等功以上军人及复转家庭州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家庭特困企业职工残疾家庭孤寡、年老、重病人县人民政府引进特殊专业人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领取城镇低保人数其他情况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丁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年月至今单位性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人员类别□在编□合同□退休□其他收入情况工薪收入元/月退休工资元/月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缴纳时间年刀至今)□否单位住房分配情况□是(所分配住房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否租房情况□租住单位公房(地址:)□租住私房(地址:)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就业、收入和住房证明(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个体工商户主营营业执照号码□灵活就业从事刀收入现居住所在地址现居住所在地居住时间年月至今现就业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审核意见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曰 初审意见表家庭户籍□城镇□农村家庭人口家庭现有住房性质□口有私房□福利性住房□租住公房□借住公房□租借私房□其他住房家庭现住房情况面积nl地址有无工作□有单位名称:□无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口人均月收入超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产元口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车俩元□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其他财产元初审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受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年月13如士八一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T7H,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初申公小•:止。公示结果:口L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口2确定不予保障年月FI 复审意见表家庭户籍□城镇□农村家庭人口家庭现住房性质□自冇私房□福利性住房□租住公房□借住公房□租借私房□其他住房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状况口人均月收入超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产元□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车辆元口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其他财产元复审意见经办人: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单位)年月口复审公示: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自年月日至年刀日止。公示结果:□L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口2确定不予保障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 部门审批意见表(一)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怵1难家庭审核意见:O□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申请人于年月户口迁入户籍所在或落户O辖区公安县外务工人员□省内□省外部门审核居住证号:发证机关:意见经办人:(公章)年月日□经审核,该户、、、、县民政部共人至今,前两个季度领取城镇低保。门审核意□经审核,该户未领取城镇低保。见经办人:(公章)年月县人力资□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工伤保险。源和社会□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生育保险。保障局或□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失业保险。县新型农□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医疗保险。□城镇□新农合O村合作医□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参加养老保险。疗官理委□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缴纳住房公积金。员会办公□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丿u°室、县住房公积金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可由单位审核签章。管理屮心经办人:(公章)审核意见年月日 部门审批意见表(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县住建局房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产权人面积登记日期证号是否出售出售日期共有人其他情况经办人:(公章)年月日相关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口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批意见审批公示: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H,自年JJFI至年丿JFI止。公示结果:□L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口2确定不予保障。审批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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