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592829
大小:58.5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8-28
《hf关于对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对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统计违法单位查处情况的通报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市直属各单位,中央、省属驻穗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统计法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穗办〔2002〕9号)精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现将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个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一、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经广州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该单位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必
2、须向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该单位派员参加了市统计局2006年3月27日召开的会展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并领取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统计报表,但未按报表制度的规定报送会展业2005年基本情况表和2005年财务状况表。为此,市统计局于2006年5月9日向该单位发出《统计报表催报书》,要求该单位在2006年5月19日前补报有关报表。但该单位在规定报送期限内既未补报统计报表,也未作任何回复说明,直至2006年6月13日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上门检查时仍未补报上述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影响了全市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该单位
3、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和《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错误。二、广州巴斯特展览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经广州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该单位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必须向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该单位在收到市统计局2006年4月7日召开会展业统计报表补课会的查询书后,于2006年4月上旬派员到市统计局接受了会展业统计工作任务,并领取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统计
4、报表,但未按报表制度的规定报送会展业2005年基本情况表、2005年财务状况表和2005年项目调查表。为此,市统计局于2006年5月9日向该单位发出《统计报表催报书》,要求该单位在2006年5月19日前补报这些报表。但该单位在规定报送期限内既未补报统计报表,也未作任何回复说明,直至2006年6月15日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上门检查时仍未补报上述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影响了全市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该单位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5、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和《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错误。三、广州弘新展览设计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经广州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该单位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必须向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该单位派员参加了市统计局2006年4月7日召开的会展业统计报表补课会,并领取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统计报表,但未按报表制度的规定报送会展业2005年基本情况表和2005年财务状况表。为此,市统计局于2006年5月9日向该单位发出《统计报表催报书》,要求该单位在2006年5月19
6、日前补报有关报表。但该单位在规定报送期限内既未补报统计报表,也未作任何回复说明,直至2006年6月13日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上门检查时仍未补报上述有关会展业统计报表。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影响了全市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该单位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和《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错误。U!、广州圣安娜食品有限公司统计数据来源不清经广州
7、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该单位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必须向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但该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予重视,没有按统计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2006年一季度连锁企业经营情况表中的(表号:E205-1表)统计数据出现较大差错,上报统计数据无依据和原始记录,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该单位的上述做法和行为,已违反了《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现根据《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警告和通报批评,责令该单位在一个月内改正错误。五、广东苹果实业有限公司漏报、瞒报统计资料经广州市统计局
8、和增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组查实,该单位2006年1—6月工业总产值上报数为58975千元,检查核实数为100568千元,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