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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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讲纳税准备站在企业角度,纳税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2)建账建制(3)税务认定(4)领取发票随着“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推进,纳税准备阶段的规定和程序不断发生简化、调整。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冇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主要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关

2、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2016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此来规范企业登记和参保缴费行为。“五证”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人力社保部门核

3、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核发的统计登记证。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J-〔二上一-m一丿社会保险登记证J一一―「二,…二》*统计登记证屮请人只需向工商部门提交一份屮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时将登记信息共享质监、国税、地税、人社、统计等部门,核发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后的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的取消不意味着税务登记环节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英他组

4、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税务登记的种类(1)设立(开业)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3)停、复业登记(4)注销税务登记(5)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1.设立(开业)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口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FI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一一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完成税务登记信息补录。2.变更税务登记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发生涉税信息事项变更的,

5、应在登记管理部门办结变更登记事项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发生变化的30日内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不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对于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采集的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即可。3.停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纳税人应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携带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申请。1.注销税

6、务登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因发生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一一先注销税务登记,后注销工商登记。(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一一15日内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中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续):(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一一15日内注销税务登记。(4)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一一在向工商行政管理

7、机关中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迁出分局完成核查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入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税总发(2017)103号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进行更名与创新。2017年9月30期起试行,10月30日起正式实施。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8、。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应向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并出具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结清经营地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由税务机关之I'可传递沟通相关信息,纳税人不另向机构所在地反馈。上述政策适用于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临吋经营的业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实施跨地区报验管理,由省级税务机关自行决定。二、账簿设置与管理从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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